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装饰工程质量验收的规章制度是什么?

凡事都要讲求质量,商品质量好的企业才能有立足之地,才能持续发展,装修装饰中更是需要严格把握质量关,装修质量不达标将后患无穷,要交出满意答卷首先要遵守管理制度。那么关于装饰工程质量验收都有哪些规章制度呢,我们来跟随我们看一看。


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一、目标管理


1、坚持“一流的施工,一流的管理,充分体现设计思想,达到一流水平”的总指导思想,建立健全和落实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

2、通过实施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各个项目分项工程100%达到合格,100%按图施工,100%执行合同条款,100%做好竣工后的服务,确保达到合格工程,争创优质工程。

二、组织管理

1、由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为首,组织实施各项目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2、公司质量负责人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装饰设计主管负责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施工主管具体负责施工质量。


3、施工人员应认真做好质量自检、互检及工序交接检查,做好《施工原始记录》,记录数据要做到真实、全面、及时。


4、现场负责人员必须坚持参加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施工程序、规划、规程现象,质量不合格的项目和事故苗头等应逐项记录,同时及时研究制定出处理方案。


5、现场管理人员在对每批进场作业的施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让每个施工人员明确质量标准。


6、不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总结前一阶段的工程质量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工程质量是否可以创优、评杯。


7、项目工程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专项方案》中应有专项的质量管理内容,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技术措施,用书面形对各级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三、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1、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工程师按照职责范围组织有关人员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明确技术途径,确定工程项目适用规范、工法、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并用其作为施工过程指导性文件。对设计文件有疑问或认为设计文件存在问题,应及时向业主、监理、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会审应以《设计图纸会审记录》形式做出会审记录,并复印至总公司质安部以作备份。

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向施工队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提出并明确工程项目、技术标准、质量目标、质量保证措施及要求,以及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及操作规程,并以《技术交底书》形式下达并记录。必要时可邀请设计单位、业主参加。

四、施工现场管理

1、在图纸会审完成后即提交开工报告,工程方可开工。

2、分公司项目部必须做好施工日记以作为编制部分竣工资料的依据。

3、在施工过程中,凡是需要分割排版的工序,项目部均应在工序开展前运用CAD进行电子排版,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签字后方可施工。

4、工程项目部每周召开质量管理例会并做好记录工作,检查本周的工程质量情况,交待下周要特别注意的质量管理事项和质量活动,必要时邀请监理工程师参加。

5、每道工序在完工后都必须有质检人员的认可意见,否则,不准进入下一道工序。


6、在工序交接时,做好《工序交接检查记录》。对于重要的工序或对工程质量有重大影响的工序,在自检、互检的基础上,还要组织专职人员进行工序交接检查。


7、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公司质量部相关负责人进行评定验收,并做好记录签字。不合格的应予以返工。

五、工程质量“三检”管理

(一)自检


1、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分项工程质量要求进行自检,并经班组长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2、施工员应督促班组长自检,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二)互检


1、各工种间的互检,上道工序完成后下道工序施工前,班组长应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交接检查表,经双方签字,方准进入下道工序。


2、上道工序出成品后应向下道工序办理成品保护手续,而后发生成品损坏、污染、丢失等问题时由下道工序的单位承担责任。


(三)专检 所有分项工程、隐检、预检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邀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检验评定


六、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1、凡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如吊顶工程、隔墙以及水管、线管的铺设和干挂角铁预埋件等,均应经检查人员检查并确认签字,方准隐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隐蔽工程检查应及时。先由项目部质量员自检合格后,备齐有关附件,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公司质安部有关人员到现场办理检查验收。

3、检查中发现与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不符,项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返工,待达到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后再进行验收。

4、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对一般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要进行图片记录;对关键或重点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还应进行现场录像,保留视频资料。

七、装饰材料设备的质量控制


1、 装饰工程一般所涉及的材料品种较多,所确定的材料的规格、品种、制作应符合设计图纸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特别是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使用达到绿色环保标准的材料。


2、对于材料的确认进场控制方面,采用材料看样定板的方法进行确定,在材料进场时填写材料报审表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经确认签字后方可进场使用。


3、 装饰施工机械设备的投入应能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要求。


4、 装饰施工人员必须包括各工种人员,对各工种大工与小工的比例做一定的限制,特种工还要持证上岗,主要工作一定要由技术熟练的技术工人把关。


5、 测量、检测、试验仪器设备,除精度、性能需满足工程要求外,还需获得相关部门的校验认可。


八、工程资料管理


1、工程项目部做好施工日记和日常的施工资料工作,每份资料制作完成后,预留一份在总公司质安部以作备案。

2、工程竣工完毕后项目部做好施工资料整理归档工作,整理完成后的档案移交一份至总公司质安部存档。

3、工程资料包括:

开工报告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专项方案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材料进场报审表

竣工资料

备案表

竣工图

九、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为提高质量工作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努力实现公司质量管理目标,结合我单位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事故报告操作如下:在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项目部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质量问题:应在3天内将整改意见及结果以书面上报公司。

一般质量事故:应在2天内将整改意见书面上报公司,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回公司。

重大质量事故:质量责任单位立即停工,拟定处理方案。在2小时内速上报公司。


十、质量教育及培训

1、定期召开质量教育教育专题会议,提高现场管理人员和基层工作人员的质量意识,进一步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程质量第一”的思想。

2、每周进行一次现场质量工作总结,就存在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制定具体施工方案,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问题。

3、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4、将工程质量抓到实、落到位,定期对质量教育的内容进行考核、再教育,彻底消灭理论上的错误,正确指导施工。

十一、奖罚制度

因分包单位原因造成工程返工的,有权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具体经济处罚额度=直接损失费 再次发生费 工期延误费。

十二、附则


本制度由装饰管理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从各个方面都要严格把握住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这关才能让客户住上舒适的新房子。通过质量知识教育让工人们在思想上进行提高,加上勤锻炼技术,才能争取不出现返工问题。定下目标,现场监管,再次教育,正确引导,层层筛查,隐蔽的地方也不能放过,做好每一步企业才能创新高。


·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制订了工伤保险制度,对于一些不幸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的劳动者来说,只要在工伤之后经工伤认定,就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如果伤情较为严重的,还应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起通过以下 文章来了解一下吧。 ...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
      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以列举方式当前出现的很多新类型劳动争议案件纳入受理案件范围,适当扩大了《劳动法》原...


·没有签劳动合同受工伤如何处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但如果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在需要出示劳动关系证明的时候,拿出证据即可。《劳动法》第七...


·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怎样的?工伤职工退休后旧伤复发的待遇是需要在旧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还有就是护理费用等都需要照常的来进行发放,当然了,如果职工退休之后他没有办理相关的退休手续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依然是需要承担这种工伤保险责任的。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未依法享受城镇职...


·工伤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职员在受伤之后,一般都不愿意自己支付医药费,故而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一般来说,用人单位会以职员还未进行工伤申报等理由,拒绝支付经济赔偿金。?职员一般都会在工伤申报时间内进行申报,然后再提出赔偿请求。 一、工伤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之...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劳动者在与上一家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后,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需要开具一份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你要是该证明丢失的话,此时是否能够补办呢?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接下来,我们来为您进行解答。 一、劳动合同解除证明可以补办吗 可以到原单位与原单位协商重新补办,原单位都是有备案的,也可...


·工伤是用人单位赔还是保险公司赔
      工伤是用人单位赔还是保险公司赔 工伤是用人单位赔还是保险公司赔? 法议网为您解答: 对于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与单位共同进行工伤赔偿;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均由单位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扣三天的工资是属于不合法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工资支付形式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七十七条 劳动争议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


·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在工作过程中受伤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工伤认定的期限上有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那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申请工伤认定次数期限是多久?...


·杭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是什么
      杭州社保局工伤保险科的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流程是需要遵守杭州省政府制定的,杭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案中的相关法条的。其实,工伤认定管理条例不仅对于社保局的工伤保险科具有法律约束力,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流程,杭州市范围内的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自然有必要了解一下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法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