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征地无可避免的会损害到被征地者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征地事宜,各地的征地流程是存在差异的,这是由于各地的民情不一样,施行的政策不一样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征地程序,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北京征地工作程序:

土地征用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用地的征用上。征地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征地报批前工作,征地文件资料的组卷上报工作,和征地批准后工作。

一、征地报批前:

1、征地单位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协商征地补偿和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有征地双方,面积,地类,数量,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方式,村民安置方案等。

2、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决议要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3、签订协议后,村组织就协议在拟征地所在地进行公示。

4、征地单位将有关资料组卷,上报区国土分局(业务受理部门、耕保征地科),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单位填写的建设用地申请表。

(2)征地申请。

(3)用地预审批复。

(4)项目核准。

(5)规划意见书。

(6)钉桩成果通知单。

(7)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8)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1:2000勘测定界图。

(10)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11)土地情况调查表。

(12)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3)是否占压矿床证明(通过预审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14)地质灾害认定表(通过预审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5、区国土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并在被征地的村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公示期间,听取被征地村民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履行民主程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2)公示期间,如果村民提出听证要求,应组织听证,并作好相关记录和结果。

(3)有关村民意见及采纳结果,听证记录及听证结果随报批材料一并上报征地批准机关。征地文件资料的组卷上报及批准:区国土分局在收到用地单位齐全的申报材料后(见以上列14项),拟定的以下材料,组卷报区政府,在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告知用地单位领取有关材料,由用地单位报市国土资源局:

1)拟占用土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区国土分局规划部门拟定,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确认范围)。

2)1:1万(或1:2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区国土分局规划部门拟定,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确认范围)。

3)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分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复印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免)。

5)公示、听证情况。

6)征地情况调查表。

7)代区政府撰写的建设用地申请文件。

区国土分局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如果涉及占用耕地,要落实补充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一起上报市局。耕地开垦费标准为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一般耕地30万元/公顷,基本农田37.5万元/公顷。

二、征地批准:

市局业务受理中心和征地处负责具体经办。市局审查完成后报市政府建设用地审查小组会和市政府申批。在此阶段会通知缴费,缴费项目主要有: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60元/平方米(自2007年1月1日后,按120元/平方米征收,由区县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不由用地单位承担)。

2、防洪费:20元/用地平方米。

3、超转费: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400元/征地亩。

4、耕地占用税:40元/占用耕地平方米。

5、新菜地建设基金:3万元/亩(近郊),1万元/亩(远郊)。办理完成,听通知领取《关于×区(县)×年度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的批复》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申批时间)。

三、征地批准后工作

区政府收到征地批复后,在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范围内进行征地公告,具体由区国土分局经办。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区国土分局在进行征地公告的同时,组织实施征地和安置事宜。

四、办理征地结案

在征地方案公告,以及用地单位在支付土地补偿及安置费用后,办理征地结案。提供的资料有: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交款凭证。

3、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征用土地结案证明。

4、市政府征地批复。

5、征地结案申请表。

6、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结案表。

办理部门:区国土分局业务受理部门和耕保征地科。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完征地结案后办理。

提供资料有:

1、用地单位申请。

2、市政府征地批复。

3、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4、规划意见书附件、附图。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征地结案文件(包括征地结案表或征地结案证明)。

7、1:2000地形图三份(标明用地位置)。

8、工程进度计划。办理部门: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和征地处。时限:15个工作日。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征地程序由四个部分组成,在征地前需要完成征地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完成征地方案的制定等工作,在征地申请被批准后,开始征地事宜,征地过程中支出的各项费用必须记录在案,征地结束后需要商议安置事宜并制定征地报告。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书范文是什么样的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个人只能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在申请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都会涉及到土地使用权书,这也是您获取土地使用权的一种证明。土地使用权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一起证明您的对土地使用权的拥有。写好土地使用权书对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感兴趣的,可以随我们...


·土地招标办法对于招标流程怎么规定
      土地招标办法对于招标流程怎么规定 在我国土地实行的是公有制。土地归国家所有,以及集体所有。但是,我们对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对于土地的流转有着重要需求,土地招标其实就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的一种办法。在下文中,我们将针对土地招标办法中招标流程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


·异地离婚的手续跟同一地方离婚的手续办理基本是一样的
      异地离婚的手续跟同一地方离婚的手续办理基本是一样的,差别主要在于管辖权的问题。其中,协议离婚无非按照法律规定,无非只能在两个地方办理离婚手续,一个地方是原婚姻登记机关,其次就是户口所在地或者常住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异地可以办理,但是尽量的以上地民政局办理比较好,有些异地是不同意办...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阜新市彰武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彰武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50000元/亩;建设用地:50000元/亩;未利用地:40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哈尔套镇。   补偿标准:区片价:35000元/亩;建设用地...


·征地拆迁中,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一、征地拆迁中,政府拒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怎么办?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经行政复议的案件,政府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的,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这就赋予我们向复议机关及上级机关申请督促履行的权利。实务中,我们...


·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
      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哪里?解除合同纠纷管辖地是根据《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土地?
      一、买卖不破租赁是否适用土地?买卖不破租赁是不适用土地的,土地是不可以进行赠予或者改变所有权的,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私有房屋...


·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一、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一户多宅和违建能否得到赔偿?  我国法律规定一家(以户口本计算)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不合法律规定拥有多个宅基地以及房屋者是不会得到拆迁补偿款的。各地方对每人最多拥有房屋面积是有最高规定的,超出范围的面积也不予补偿。但是符合分户条件的可以将户口独立出去可以...


·中国地大物博,有不少地方后很多小产权房子,由于大多小产权房子
      中国地大物博,有不少地方后很多小产权房子,由于大多小产权房子比呢写普通的房子便宜一点,有些人们可能会选择这些房子,绝大多数这些房子都没有相关的证书,因此也会给我们您带来困扰,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答小产权房子贷款问题。   一、小产权房的性质   小产权房是相对于具备完整产权的大产权...


·北京建委没有土地使用手续是违建吗?
      北京建委没有土地使用手续是违建吗?一、违法建筑包括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


·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
      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 随着我国各个城市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的不断推进,房屋拆迁正成为该项宏大工程的重要一步。在拆迁过程中通常需要办理手续,当然也会用到一些证件,其中就有国家土地使用证,那么。有人提出疑问,开发商动迁时要土地使用证吗?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一下。 开发商动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