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一、哪些情况下可能会被拒绝车险理赔
在保险公司为消费者出具的理赔免责条例中,除了临时牌照过期拒赔外,还有七种情况车险拒赔。
(一)驾驶员所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但未按规定进行审验,所开车辆属于不合格车辆,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保险合同拒绝任何理赔;
(二)超载、无牌照车出险,对于超载车或者没有上牌的车辆出险,保险公司都会将其拒之门外。一旦发生事故且与超载有关,保险公司可以超载为理由拒赔;
(三)酒后驾车,因为酒后驾车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通常保险公司都将酒后驾车列入免赔范围中;
(四)收费停车场中丢车、刮蹭,即使上了车险全险,如在收费停车场中丢车,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因为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消费者应该找停车场去索赔。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
(五)驾车撞了自家人,因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外的,因保险车辆的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下的人员或财产遭受损害的在车下的受害人;
(六)对方全责投保人不追偿或事故后私了,保险事故后,双方通过私了解决。如果车主事后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险公司通常都会拒绝,因为,保险公司认为当时车主没有及时报案,保险公司也没有去现场进行勘查,车主有骗保的可能性;
(七)未及时报案或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由于未及时报案,导致保险公司对事故的保险责任或损失无法认定,根据保险合同,保险人有权对此次事故的损失拒绝赔偿。而未经保险公司核损,擅自对车辆进行修复,保险公司也会拒赔。
因此保险专家提醒广大驾驶员,尤其是新手们,在新车上道后要及时办理行车执照、车牌照等有效证件,注意临时牌照的有效期,并提醒老驾驶员不要忘了办理驾照的年审、机动车的检测以及要求办理的其他合法手续。否则,造成后果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二、车险理赔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车险理赔误区一:全险不等于全赔
购买新车后,一般车主都会购买全险。全险并不意味着发生任何事故都可以赔付。车损险在条款中明确规定了责任免除,例如保险车辆因遭水淹或因涉水行驶致使发动机损坏的,属于责任免除。有的客户以为只要买了“全险”,发生任何交通事故保险公司都会照赔。所谓“全险”包括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玻璃险、划痕险、车上人员险及不计免赔等多个险种。它只是一个通常情况下的说法,在法律上并不是一个准确的概念。如果发生发动机浸水等,只有投保了相应的涉水保险,才能获赔。
车险理赔误区二:制造假案,获赔方便?
一些车主为了理赔方便,认为如果有熟人朋友就可以找一家修理厂通过非法的途径制造假案,获得赔偿。但往往这样的方式会给后续的理赔埋下隐患,车险制造假案骗保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风险,最重要的是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也造成了极大的损害。一方面修理厂使用恶劣的手段伪造事故,会使车辆的安全性能受到影响;另一方面,如果一辆车经常高额地向保险公司索赔,这将会在保险公司留下该车主的不良保险记录,到第二年投保人续保车险时,保险公司有权提高所投车险的保险费率,上升幅度最高可达30%,如果连续多年有不良记录,保险公司还有可能拒保。
车险理赔误区三:普遍忽视保险条款
每个上了保险的车主都希望能够“一险在手、保护全有”。然而事与愿违的是,当看到那长长的保险条款,多数车主都选择了“忽略”,只有在出险之后才想起看看条款,更有甚者根本不看。在购买车险时,对于保险条款车主还是应有一定的了解,提高自身的保险专业知识,有的车主因为缺乏一些保险常识,因此在投保后才发现原来车险并不是万能险,车险也存在一些绝对免赔或部分免赔的情况,例如酒后驾车、无照驾驶、未年检不赔,放弃追偿权不赔,自己加装的设备不赔、无主肇事绝对免赔率30%等等。
车险理赔误区四:先修理后报销
有些车主,在车辆出险后并不是立刻向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其实这说明他们并不了解理赔的一般程序。事实上,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拿到交警开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以便日后可提供警方的有关事故记录。在交警处理完事故后,车主应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派人查勘、定损,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最后提交单证、赔付。如果车主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先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可能由车主自己承担。所以先定损后修车,是对被保险人自身利益的保护。
实践中,进行车险理赔并不是很难的事情,但由于很多当事人不了解相关规定,因此才会感觉申请车险理赔是很复杂的事情。在进行车险理赔的时候,除了有一些情况是不会理赔的外,同时也有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这方面的内容我们都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车祸报医药费和误工费怎么处理?
      车祸报医药费和误工费怎么处理?应当根据实际支付的医药费以及实际造成的误工损失来进行赔偿。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


·指示交付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
      指示交付时间有什么相关规定?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从合同生效之时起,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在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要求在租期届满时,直接把车交给,以此代替自己的交付。这种情况在民法典上被称为“指示交付”,是指一方出卖动产,而该动产不在自己手中而在他人的占有之下,可以直接要求占有动...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精神抚慰金如何确定?
      一、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精神抚慰金如何确定?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笔者认为,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参照一定的标准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在此建议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时,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关系到受害方的切实利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在道路上行驶的所有车辆都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即使是电动车,也必须要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有的时候电动车如果违规操作的话,那么也会给他人的生命和其他司机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么处理? 一、电动车醉驾出事会怎...


·为了保证人名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酒后驾车行为,交警部门在
      为了保证人名的生命财产安全,坚决打击酒后驾车行为,交警部门在酒驾检查方面是尤其严格的。目前我国酒驾检测仪主要是呼气式酒精检测仪,主要运用到电化学传感器原理。对于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抽血检测。那么醉驾抽血标准是多少钱?涉及酒驾或醉驾采血样送检的,按规定,交警部门采血样到送检最多应在...


·交强险应按全额理赔还是限额理赔
      交强险应按全额理赔还是限额理赔 一、交强险应按全额理赔还是限额理赔 1、尽管《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


·二手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
      二手房产交易流程是什么?一、买房咨询 买卖双方通过房产中介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二、交付定金 看好房子,确定房屋产权后,交定金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但千万不要忽视这个小小的环节,房子动辄上百...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9级伤残有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民事赔偿9级伤残有多少钱?对于赔偿会有多少这个是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计算赔偿。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有什么后果?
      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有什么后果?依据法律规定,驾驶摩托车必须有摩托车驾照,在路上无证驾驶摩托车的情况就属于违法的,公安交警部门会对无证驾驶摩托车进行罚款甚至是拘留的处理,当事人应该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前往交警队处理完毕,但是有时候有人对无证驾驶摩托车不处理,像这种无证驾驶摩托车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在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常见的责任主体有如下几种: 1、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驾驶情形下的责任主体 所有人自主驾驶和受雇人实施雇佣行为驾驶情形下,车辆所有人既是车辆运行的支配着,又是运行利益的归属者,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应由车辆所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要承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