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共有协议 新婚姻法怎么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为了解决在离婚时房屋等房产分割存在难点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常会对房产的归属进行约定,约定的结果,或属于一方独有,或属于共同财产,对于属于共同财产的情形,有时双方会签署房屋共有协议。你是否知道房屋共有协议 新婚姻法怎么写?

房屋产权共有协议书范本

甲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为维护友好的房屋产权共有关系顺利履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相关事宜,依据《物权法》,订立如下共有人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鉴于上述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人民币 元整(大写)(出资比例甲乙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购买座落于 市 县 街 小区 房 楼 单元 室( 室 厅 平米)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一处,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双方共同拥有该处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的权利。

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共有产权房屋的经营、管理、居住、出租、使用等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产权,该房屋所有权为甲乙双方共同拥有,且各享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双方对于该房屋享有共同的使用及处分权。

二、房屋处分。共有产权房屋未经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签字(所有共有人必须一致同意并签字,即使是大多数共有人同意签字也无效。),任何一方及第三人不得擅自将共有产权房屋出租、转让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不得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任何人在没有经过共有人一致同意并签字的情况下出租、转让或私自无偿让第三人居住、使用,为自己或第三人提供抵押担保及作为实物出资的行为无效,由此给共有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由无权处分权人进行赔偿。任何一方不得因个人的债务导致共有房产的所有权、使用权受到影响,否则,应赔偿另一方所产生的损失。

三、全部税费由————承担并及时缴纳。全部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及按揭贷款、产权登记所支出的公证费、保险费、房产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煤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中介费(委托中介出租物业)、房屋租金税费等。双方如在共有产权房屋居住,由——————承担共有产权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包烧费、维修、装修费、物业费等居住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共有房屋产权人共同拥有此处房产的经营、管理权,共有产权房屋对外出租,所得收益分配,按照购买房屋出资比例,各得50%.如共有产权房屋转让,须经房屋共有产权人双方同意,并共同签字后,方可处置,所得收益各50%,一方对外转让房产份额的,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经协商,房屋共有产权人一方全资收购此房产,应按照收购时间的市场评估价格出资购买,双方有义务共同办理转让等相关手续。共有房屋产权证件,由共有房屋产权人(姓名:___________)代为保管,保管人不得私自将共有房屋进行抵押、转让等损害另一方产权人利益的事情。

五、对外出租或共同经营,需要装修或改造,应由双方共同出资,出资比例各占50%.因本房产的市场增值部分,属于双方共同享有。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原因,导致的房产灭失、被征收等情形出现,风险有双方共担,所得补偿有双方按出资比例分配。

六、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房屋产权共有人签字:

甲方(签名或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我们可以看出,在协议中需要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房屋的产值、房屋的地理位置等内容。且需要注明双方书秉持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的协议。在签署协议后,若想处置房屋,需要双方共同同意。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一、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可以吗? 房改房父亲的立遗嘱没公证也是可以的,遗嘱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只要符合每种遗嘱的立遗嘱条件,所立遗嘱有效。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亲笔书写即可。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嘱公证...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那到底这个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要如何写才好呢?一般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房屋座落:_______...


·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的时候,因房产分割发生纠纷的情况并不少见,夫妻双方协商解决不了,就只有提起诉讼,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是需要收取诉讼费的。那么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房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
      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在拆迁过程中,农村房屋补偿是失地农民非常关系的问题。在失去土地后,土地补偿费用成为农民最后“财产”。因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全国各地的价格差距很大。菏泽市是山东省的一个地级市,菏泽高新区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办法是当地农民关注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将法律对于拆...


·转租房屋也就是俗称的做“二房东”,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出现。
      转租房屋也就是俗称的做“二房东”,这种现象在生活中经常出现。那么转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呢,是否可以任意的将房子转租给别人呢?如果符合转租条件,并且将房屋转租给别人,那么转租房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转租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一)转租的概念定...


·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夫妻双方决定离婚结束婚姻关系时,要就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进行协商,尤其是房产作为家庭财产中的重要组成,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起诉由法院判决,不论是法院判决还是夫妻协商的方式,当夫妻共同房产最终归属确定后,就需要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了,那么,离婚房子过户要好久时间办完? 一、房产过户...


·一、买二手房违约情形?
      一、买二手房违约情形有哪些1、出卖人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法律规定,原买房人有优先过户的权利,可以向法院请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如果出卖人将房屋另外卖给了第三人,并已办理了过户,那么出卖人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造成合同不能继...


·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怎么立遗嘱?
      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怎么立遗嘱?没有房照有发票的房子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进行遗嘱处理,首先要认定其房屋的产权,具体程序如下:(一)房产公证所需材料1、申请双方权益相关人的身份证明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2、房屋产权证(如未取得房产证,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3、要求公证的协...


·安置房房产证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房产证性质是什么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安置房的转让交易需要在取得该安置房房产证后才可以进行,这时的过户交易...


·二手房能延期过户吗?
      二手房能延期过户吗 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买卖双发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并不急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是等待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再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究其原因,很多都是为了避税。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
      一、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如何处理?邯郸房产纠纷律师在被告缺席的时候也是积极的准备应诉,收集好相关的材料,以及证据,对于被告缺席,法院自然会做出相应的处理,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