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 与协议离婚有什么不同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即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却很少有人真正知道到底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这显然是不利于夫妻选择这种方式离婚的,毕竟都不清楚肯定在做出选择的时候也就会犹豫。那到底这个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
所谓诉讼离婚,顾名思义,就是到法院打离婚官司,通常是因为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子女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和债务的分担不能达成一致,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后,通过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制度。诉讼离婚适用要件:(一)主体要件,即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配偶或具有同居关系的男女双方;(二)实质要件,即: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双方自愿离婚,但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负担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一方不在国内居住,或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或被劳教、劳改而无法亲自去办理登记离婚;(三)启动要件,即配偶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要件是基于民事诉讼的“不告不理”原则。
二、诉讼离婚和协议离婚有什么区别
对于要离婚的当事人来说,要选择一种适当的离婚方式,不但有利于于纠纷的解决,而且提高了效率。那么我们从以下几方面对两种离婚方式进行比较。(一)从时间方面考虑,诉讼离婚,一审简易程序审限3个月,普通程序6个月,如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二审一律适用普通程序,审限3个月,不论一审二审,如有特殊情况审限还可能被延长;协议离婚则比较简单,只要双方有关的材料齐全,最快的几分钟即可完成离婚手续。(二)从费用方面考虑率,有必要请律师的除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而协议离婚只需要缴纳工本费9元钱。(三)从程序上考虑,诉讼离婚要经过审查、受理、送达、举证、开庭等程序,协议离婚相对简捷,避免了诉累。(四)从效力方面考虑,在协议离婚中,离婚协议书中有关子女和财产的内容更多的是需要双方自觉遵守履行,而离婚诉讼中,这一部分内容是法院以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的加以确定的,具有法律的权威性,一方拒不履行,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信在通过了上文的介绍之后,您应该已经知道诉讼离婚是什么意思了吧。关于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虽然同属于法定的离婚方式,但实践中还是采取协议方式离婚的人比较多,毕竟协议离婚可以更快捷、方便的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



·一、离婚案中婚前财产的概念是什么?
      一、离婚案中婚前财产的概念是什么?婚前财产是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婚前财产具体可分为以下四类: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


·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
      生活中,总有一些夫妻因为各种原因,最后还是无奈的分手,也就是我们说的离婚。而就离婚来讲,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简单的。首先需要选择一个离婚的途径,然后在按照具体的规定来办理离婚手续。那究竟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夫妻离婚的途径有哪些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


·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
      第一次起诉离婚由于没有证据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因此法官最终不会准许夫妻离婚,而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当事人还想再提起离婚诉讼的话,那么从原则上来看需要在六个月之后才能起诉,那实践中该如何计算等待第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计算等待第...


·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具有法定过错行为,从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话,那么此时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的。那现实中,离婚行为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额,应当坚持考虑如下四个原则:1、适当考虑经济补偿的原则,...


·如何提高手机短信的证明效力?
      司法实践中将手机短信是归入“视听资料”类证据。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除了需要法院审查核实外,还需要同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才能组成一个证据链被认可,与直接证据相比证明效力较低。
   &...


·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时注意什么?(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
      一、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如何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涉及案外人应该中止诉讼活动,离婚案件涉及案外人的财产解决方式。对该种涉及案外人财产的处理有两种做法,一种是离婚案件先中止,然后要求离婚当事人先对该财产通过诉讼进行确认,在夫妻双方的财产份额确定后,再恢复离婚案件的处理;另一种做法...


·起诉抚养费胜诉对方仍不给怎么办?
      起诉抚养费胜诉对方仍不给怎么办?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范文
      夫妻感情破裂一方起诉离婚,另一方是可以不同意的,是一审法院判决了双方离婚,不同意离婚的一方依然可以提起上诉,那你知道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该怎么写吗?我们带来了一篇不同意离婚的上诉状范文,供您参考。 不同意离婚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区路财满街财经...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女方争夺孩子的抚养权吗? “宁(可)跟讨饭的娘,不跟做官的爹”、“母子连心”、“狗不嫌家贫,儿不嫌母丑”。女性由于生理心理特点,大多对孩子更有耐心、更富于牺牲精神,因此在父母之爱不能两全的时候,留住母爱,一般情况下,是比较好的选择。 父母离婚给孩子造成的心灵创伤在短期内是难以...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各自合法权益
      夫妻离婚时对于共有财产的分割本身就是各自合法权益,这也是多数夫妻在离婚的时候最关注的一个问题。因为生活当中也确实发生过其中有一方通过隐瞒收入、隐藏等各种方式来阻碍夫妻共有财产的平等分割,这种情况当然是可以申请法院对财产保全。可是当事人也需要知道,在我国婚后共同财产指的是什么? 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