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分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对离婚财产的分割,可以说是夫妻离婚时候的重头戏,毕竟感情不复存在了,自然也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不然心里总觉得不舒服,尤其是在那种因为一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情况下。那此时分离婚财产的原则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注意贯彻以下原则:
1、坚持男女平等原则
一个家庭中,夫妻两方的收入比例大多是有区别的,一般表现为男方经济收入高于女方。但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女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不分给她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所有权,离婚时,任何一方对共同财产都依法享有平等分割的权利。理解这一原则,应该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其一,夫妻共有财产是共同共有财产,对于这些财产,不问其来源,双方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其二,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益决不意味着鼓励搞绝对平均主义。其三,夫妻双方在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的同时,还须承担相应的义务。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夫妻双方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才能保证妇女和儿童因分割财产所造成的生活水平下降和生活困难,保证儿童的健康成长。婚姻法更为注重保护子女的权益,这是由于父母的离婚会给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以照顾子女的实际需要。这一原则意味着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方面不得侵害子女和女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应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法律没有明确无过错的内涵是什么,即何为无过错?这里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对另一方配偶的婚姻过错行为的产生无过错,如丈夫实施家庭暴力完全是其性格暴躁的缘故,妻子从来没有骂丈夫,也没有其它任何可能导致丈夫将会实施家庭暴力的行为,这样可以说妻子无过错;第二种理解是赔偿请求提起方对婚姻过错行为的损害结果无过错,即其因为对方的婚姻过错行为受到精神和物质的损害,并导致离婚,对这一结果的发生无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的行为是故意或过失,或过错程度大小如何,对于确定其民事责任并无实际意义。但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在混合过错、共同致人损害、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下,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就成为确定其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由于婚姻关系的特殊性,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的照顾条件,须为一方实施了出于故意而为的过错行为,另一方未有过错行为,或虽有过错行为,但其行为只要是出于过失而不是出于故意即可。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规定了过错离婚的法律后果,即让过错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这是对受害方的法律救济,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原则。在照顾的程度上,应根据有过错一方程度的大小和共同财产的实际情况由法官酌定,“照顾”只应向无过错一方作适当的倾斜,不能显失公平,更不能因此而影响有过错一方的基本生活。
4、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原则。公平原则要求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离婚不仅终止了婚姻关系,还涉及夫妻及子女等家庭成员的利益,在离婚财产分割时适用公平原则,一方面合理分割夫妻现有的共同财产;另一方面还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扶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患病方,等等。这就是要求我们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要严肃执法,实事求是,既要考虑案件的事实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从而体现我国法律的公正和严肃。例如在处理一方从事经商等营利性活动所涉财产时,应在认定这部分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上,对创造这部分财产的一方可以给予充分照顾。处理夫妻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也一样,应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由于双方在分居期间经济独立且收益也没有用于家庭的日常消费,所以在分割时的比例可以根据双方创造的财产多少而不同。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婚姻法是私法,该原则即是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反映。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婚姻法规定了约定的形式、范围及对第三人的效力,这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夫妻因各种原因的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的需要,体现了夫妻享有的平等财产权利,有利于减少家庭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可能您还不知道通常在夫妻诉讼离婚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分离婚财产的原则问题,如果是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话,只要不违反法律中的规定,离婚夫妻怎么来分割处理财产这都是人家夫妻之间的事情,法律也是不会作出干涉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夫妻分居两年会自动离婚吗
      ?相信您都知道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只要分居持续的实际达到或超过两年的,那么此时就可以离婚。但有的人认为夫妻只要分居两年会自动离婚,究竟我国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夫妻分居两年会自动离婚吗 有部分夫妻认为分居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解除婚...


·如何一次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不离婚怎么办
      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自然当事人想要达到的目的就是能够顺利的解除夫妻关系,而此时就想要法官一次性判决夫妻离婚,但这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并不是说只要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最终一定可以判决离婚。那么如何一次判决离婚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一次判决离婚 1、法院判决离...


·一、女方离婚有孩子抚养权吗?
      一、女方离婚有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


·夫妻应该在哪起诉离婚?
      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必须确定好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向该法院提交立案材料。那夫妻一般要在哪起诉离婚呢?这是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的问题,要是您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应该在哪起诉离婚呢?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


·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怎么判离婚
      我们发现现实中有的夫妻起诉了很多次,但法院都没有判决离婚,这是为什么呢?肯定是夫妻的情况不满足离婚的情形规定,因而法院也不能作出离婚的判决。那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怎样才会判离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在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怎么判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


·女方净身出户孩子抚养费吗
      一、女方净身出户孩子抚养费吗?这个是一种感情和责任 就算是净身出户也要负起做为母亲的那份责任。二、过错方离婚是不是要净身出户?离婚时属于过错方的可以少分共同财产。至于净身出户,除非对方愿意放弃共同财产的分配,否则的话多多少少还是要分得一部分财产的。同时,我国法律当中也没有规定,离...


·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办?
      夫妻双方处理离婚的时候,要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费及探视权等事项作出约定。一般来说,双方要本着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及有利于生活等原则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双方都没有过错的话,应该一人一半。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离婚财产分割无力支付怎么...


·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之后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之后可以要吗? 可以; 【1】离婚协议未约定抚养费, 离婚后孩子父母可以继续协商,形成书面意见。 【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去法院诉讼解决。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即使夫妻离婚的,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个是...


·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想出越来越多赚取利益的方法,其中有不少不法分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来换取高额利益,致使国际公共财物受到严严重的损坏,对于这个非法采伐的行为国家是将其入罪的,一经发现必须要严肃处理,今天我们给您整理一下关于这个罪名的资料,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多久,这...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一、离婚后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对方不付抚养费,是可以去法院起诉的,我国对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
      坐牢的人超多少年自动离婚?我国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除非一方死亡或者宣告死亡,一方坐牢,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与服刑人员离婚也分为两种情况,即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虽然这跟普通人离婚本质上没什么区别,但也需要考虑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比如服刑人员分监外服刑人员、异地服刑人员、正在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