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对于不同的工作来说发生几率以及严重程度都是不一致的。室内活动工作者发生几率会小一点,而室外的,高空,深井的工作者发生几率则较高。工伤里面有一项是骨折。那么,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今天,我们给你答案。

不是的,骨折工伤鉴定也是要区分部位、伤情严重程度、是否存在功能障碍等等条件,所以鉴定结论也是不同的。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8八级

5.8.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8.2八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8.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八级。

(13)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1/2以上者或脊柱不稳定性骨折;

(14)3个及以上节段脊柱内固定术; 23)因开放骨折感染形成慢性骨髓炎,反复发作者;

(24)四肢大关节之一关节内骨折导致创伤性关节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以上就是关于骨折工伤鉴定九级伤残吗这个问题的解答和回复。依据上文,其实很简单。人身体不同部位的骨折,以及骨折程度的轻重都对骨折的工伤鉴定等级有所影响,但大部分徘徊在八级、九级和十级之间。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相关律师。


·劳动者转正后离职提前几天《劳动合同法》第 37条
      劳动者转正后离职提前几天《劳动合同法》第 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据此,劳动者转正后只要提前三日向公司提出书面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二、试用期签订合同应注意什么1、试用期应该...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当今这个社会,不管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建立起来的劳动关系都是很重要的,如果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一些关于劳动者的权益就没有办法得到维护,同时,造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当然也存在着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那么,被迫解除劳动关系范本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


·司法鉴定工伤等级程序是什么?
      司法鉴定工伤等级程序是什么?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
      企业职工合同到期后怎么办?劳动合同到期后可以重新续约,如果劳动者不想跟单位续约的话应该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可由...


·工伤职工待遇从什么时候算
      工伤职工待遇从什么时候算 一般都是确定为工伤的那天起工伤的待遇就开始享受了,所以对员工来说,签订劳动合同真的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才是受法律保护的,就不怕用人单位不赔偿,如果出现什么问题,就可以向劳动部门诉。 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


·一、在试用期辞退什么补偿吗?
      一、在试用期辞退什么补偿吗?在试用期被辞退是没有补偿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没有“法人”变更这一说法,个体工商户不是法人组织,在法律上是自然人。 2、因此,对于如何办理经营者姓名变更这个问题,原《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家庭经营者姓名时,应当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个人经...


·一、法律规定股东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法律规定股东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股东如果在公司任职并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
      公司辞退员工是一件很正常的现象,但是依据相关的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在辞退员工的时候,往往要给予员工一定的辞退补偿金作为其暂时失业期间的补偿和赞助。那么,对于这份辞退补偿金不交个人所得税劳动合同法规定合法吗?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相关资料进行解答。 一、公司辞退员工补偿金需要纳税吗? ...


·云南楚雄州劳动争议仲裁办法是什么?
      云南楚雄州劳动争议仲裁办法是什么? 一、云南楚雄州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象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云南楚雄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


·水电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挂钩,也牵扯着人们的
      水电建筑工程的质量不仅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相挂钩,也牵扯着人们的生命安全,故而各地相关国家部门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适宜于本地的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但是由于法规具有专业性,故而不少朋友反映不知道该如何理解水电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所以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