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通常要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证明房子权属的重要凭证。可能很多人比较重视房产证而忽视了土地使用证,其实这是不对的。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也十分大。如果没有的话,应该及时办理。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一讲。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1、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2、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3、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
二、如何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1、土地登记申请。申请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记机关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2、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和地籍测量两部分。权属调查包括核实土地权属来源,认定土地权属界线、设立权属界让等内容。地籍测量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测量;第二步地籍勘丈。3、权属审核。内容有: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宗地自然状况审核;土地权属来源,权属性质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审核。4、注册登记。由土地登记机关按照人民政府对土地登记的批准意见,对批准土地登记的土地所有权、使用权或他项权利进行登记、装簿、造册、缮证。5、颁发证书。由土地管理部门向领证人分送领证通知。综上所述,国有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人合法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房子只有具备土地使用证,才算产权上的完整。这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子一旦被拆迁,人们可以拿不到拆迁补偿款。在买卖房屋的时候,也不能顺利实现过户。



·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只有40年怎么办?人民在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时候,会被有关机关或者自己也会在土地使用证上看到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国家制定土地使用年限是为了方便国家对人民使用的土地进行管理。国家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一般是50-70年。不过有些地方的土地使用年限还会发生变化。那么,土地使用权只有...


·征地补偿费计算是怎么样的?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地补偿费法律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一、公司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手续? 1、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 2、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规划许可证与规划红线图; 5、企业的入园协议(复印件); 6、出让宗地界址图; 7、宗地界址图...


·异地诉讼离婚在哪起诉?
      结婚后,并非意味着婚姻会一直处于存续状态。近年来我国沿海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涌现了很多外来务工人员,这些职员若家庭感情破裂,且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办理离婚,是否可以在上班的地方起诉离婚呢,也即异地诉讼离婚在哪起诉呢? 一、夫妻异地离婚在哪起诉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北京土地使用证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土地使用证政策是怎样的? 一.北京土地使用证政策是怎样的? 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将合二为一 2016年11月9日,北京市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16个区县的市民新申请办理的将不再是过去的“房本”,而是不动产权证书。 房产证即将下岗,不动产证正式登场! 1.房...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
      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能否执行?请求收回土地使用权可以执行,被执行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人民法院在保留被执行人生产、生活所必须之外,对其部分承包土地的经营收益权(收益权),可以进行强制执行的,以经营收益权(收益权)抵偿义务人应履行的债务。二、土地使用权的强制执行在出资人未履行土地...


·以前住的房子只要自家有地就自己盖,现在城市里的房子都是房地产
      以前住的房子只要自家有地就自己盖,现在城市里的房子都是房地产开发商筹办建筑,房还没盖好就在卖房,人们想在大城市里有立身的住所时,就迫不及待地争相买房,毫不考虑后果。近代社会里,也大量的出现了买房者和房产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当拿着辛苦赚来的钱去买了房时,如果碰到买了房后开发商跑了怎么...


·在外地驾驶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吗?
      一、在外地驾驶证丢了怎么补办身份证吗?在外地驾驶证丢了可以通过提出申请进行补办身份证。需要提供证明身份的材料,包括户口本。根据今年的新规,是可以异地补办驾照了,具体内容如下:凭身份证就可异地办理补换领驾驶证等,外地户籍的车主在异地审验机动车驾驶证时,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居住证,无...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遵循哪些原则
      离婚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遵循哪些原则1、严格保护离婚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原则《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由于中国当前的房屋资源紧张情况,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的内容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使用权和土地使用权之间的区别,说明了两者之间的不同和需要我们区分的内容,但当前还有许多人对此并不了解。那...


·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广州市从化区在推动城镇化建设方面的力度一直很大,这就导致了不少郊区农民失去土地。为了弥补被征地群众的损失,从化区政府会从财政中拿出一笔补偿款,发到农民手中。征地补偿标准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基本每年都会做出调整。那么从化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