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很多人在看房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细节,而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很多人在看房的时候没有注意一些细节,而在签订了购房合同、交付了房款之后,在房屋验收的时候却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此时退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就需要与开发商进行交涉,采取措施来解决产生的质量问题。那此时可以通过怎样的措施来处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有什么解决方式
(一)找开发商协商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最终责任。开发商与购房者的质量关系通过《商品房购销合同》和《商品房住宅质量保证书》来约束,如果购房者因质量问题要求赔偿损失,应由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二)因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发生纠纷的,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对于影响房屋结构安全的问题,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三)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发现房屋质量问题已经成了一个普遍的现象。许多居民对类似住房出现的问题,不知道该如何投诉,如何解决,往往是一出现问题就找物业,而物业部门又因无力解决或其它一些原因把问题移交给别的部门,使问题拖而不决。在这里提醒购房者,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先找开发商协商,弄清楚问题的性质,再来选择不同的处理方式,必要时可以请律师协助解决,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房屋有质量问题起诉要求退房或换房相关法律支持吗
根据最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购房人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必须采取合法、有效的途径。当发生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应初步分析质量暇疵的程度,是否是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还是一般的其他质量缺陷,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若不采用正确的方法,购房者即使有委屈也难以保护自身权益。
三、哪些房屋质量问题买房人可以要求赔偿
房屋买受人购买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且该质量问题通过修复等亦无法保证房屋买受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例如房屋的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地基下沉、房屋倾斜、承重结构变形等,一般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因此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但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是否属于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形,在实践中情况是非常复杂的,一般做法是由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论进行确认。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具体来说包括: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屋面漏雨、墙面脱落,门窗开关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室内上下水滴漏、供热系统管道漏水、漏气、暖气不热,电器、电线、照明灯具坠落,室内氨、苯、甲醛、放射性氡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超标等等。对于这类房屋质量问题,应由开发商向购房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修理、退房、换房、赔偿等。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如果发现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话,此时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房屋,要求开发商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作出处理之后,再进行验收。而此时要是房屋的质量问题比较严重,影响到了正常的居住使用,那这种情况下购房者是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的。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保险公司赔吗 交通事故保险如果是全险的话,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通常误工费包括工资部分,由全责方负责赔偿。如果任何一方不赔误工费(包括)工资,可以诉讼公交运输责任、全责方意外伤害和人员公司工伤赔偿。 二、误工费数额怎样计算 交通事故误工费按照医院开具的...


·开别人车受伤怎么样处理
      开别人的受伤是很复杂的问题,如果讲到处理方式应该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车主雇佣驾驶员开车的,则应该由雇主(即车主)按事故责任进行赔偿。2、如果是驾驶员自行要求开车的,而车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二)知道或...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日后出现对方没有财产可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为了避免日后出现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往往会先向法院申请进行财产保全。但申请对车辆进行财产保全的,此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交通事故保全车辆费用计算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交通事故保全车辆费用计算 按照车辆的...


·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是怎样处罚的
      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未自首的处罚,是按照现有的相关条例进行从重处罚。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


·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我国对于工伤认定的范围有着明确的要求,不能说员工在上班过程当中遇到的任何的人身伤害都应该视为工伤。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符合工伤认定的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员工也是可以进行工伤索赔的,有的时候工伤并不一定发生在上班过程当中。下文我们为您介绍的是,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算工伤? ...


·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什么?
       一、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什么? 解除车辆的挂靠合同违约金计算规定是: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什么时候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


·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一、交通肇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 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


·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中,作为肇事者实际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比较重的,但也不能说就绝对的要承担全部的责任,此时需要看事故责任认定的结果是怎样的。而在涉及到赔偿的时候,您知道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哪些项目吗?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肇事者赔偿哪些项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如今道路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逐年增加。重视道路行车秩序,维护人身安全是我们必须重视的问题。交通事故的发生就会引起赔偿问题,如果不能合理解决还会导致赔偿纠纷。今天我们就来为您介绍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一)具体赔偿项目及计算公...


·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要司法鉴定么?
      当今社会,种种因素,使得现在的道路交通情况越来越复杂,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日益增加,而由此导致的伤亡事故也随之增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的伤亡事件,伤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责任方索要赔偿。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要司法鉴定么?今天,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凡是交通事故中涉及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