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村的一项重要制度,随着近年来我国农民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多,农村土地出现了大量的闲置。对于农民而言,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将土地转让出去,以此获取一笔租金收入。那么农村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分析总结。

一、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有哪些?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承包的土地转承包给新承包方,原承包方为转包人,新承包方为受让人。土地转包后由受让人继续享受和履行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向转包人提供一定数量的转包费。转包需经发包方备案,但不必经发包方同意。

2、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土地租赁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使用,由承包方向出租方交纳租金。出租也只需经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或者出租给第三方后,转包人或者出租人并不退出土地承包合同,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关系不变,由承包方直接向发包方承担义务。

3、互换

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互换是一种互易合同。互易后,互换的双方取得对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丧失自己的原土地承包经营权。双方农户达成互换合同后,还应与发包人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

4、入股

入股,是指将农地量化股份,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实行股份合作制经营的一种流转方式。我国现行法律只是把入股当作“四荒”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定流转方式之一,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未赋予这种法定地位。

5、转让

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有偿转移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种农村土地流转方式。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受让对象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个人和单位,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优先受让权。

6、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是指承包方为了确保自己或者他人债务的履行,将土地不转移占有而提供相应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价变卖或者折价抵偿,从而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二、签署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

3、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4、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者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但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不得强迫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接受鉴证。

综上所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是农民在保留承包权的基础上,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去。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方式包括转包、出租、抵押和入股等。通过将土地使用权流转,农民可以提高闲置土地的利用率,还可以获得一笔收入。在办理流转的时候,双方要签署一份合同,将注意事项写清楚。


·缓刑去外地可以吗
      一、缓刑去外地可以吗被判缓刑可以去外地,但是需要经过所在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被判缓刑的人员实行社区矫正,也就是说缓刑的执行机关是社区矫正机构,如果要离开所在市县,需要经过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变更居住的事先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居住地...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郑州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我国经济在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为了协调区域总体和谐发展,我国不仅要发展一二线城市,也要发展除一二线以外的城市。所以为了发展郑州及周围城市一起发展就需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公路的建设,方便交通的便利。所以在城市规划中就需要征地了,但是在郑州最新征...


·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
      农村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有什么区别?1、权利性质不同。土地承包权属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权利中的一部分。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民事权利中的物权,具有排他性。2、权利内容的不同。承包权主要包括:承包土地的权利、其他承包方式的优先权。承包经营权的内容主要包括:占有、使用、收益权。3、权...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是如何规定的?由于政府有祁阳市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会征用、征收属于公民通过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故而祁阳市相关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了祁阳征地补偿新标准,对征地行为加以约束,借此保护公民的合法利益。该征地补偿补偿具体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祁阳县人民政...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
      山东省城镇土地使用权减免申请政策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1号)、《关于2013...


·对征地补偿不满应该怎么办
      对征地补偿不满应该怎么办 民众自身不能对于政府发的征地补偿款带着一种和别人攀比的心态,每一家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的,但有些民众就是非常的不配合并且也不理解政府的征地补偿,当然有可能是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结果导致民众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是,对征地补偿不满也应该选择合理的解决方法包括...


·个人三旧改造土地使用权?
      个人三旧改造土地使用权?随着社会的进步,各个城市也开始响应国家“三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的号召,开始城市规划,大刀阔斧的进行土地改造。也有好多的商家看到了商机,也积极响应,对需要改造的地方申请建造,这里面不免牵扯到好多的问题,我们现在就谈下“个人三旧改造土地使用权” 1、什么是三...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陕西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一、陕西农村征地的补偿事项 1、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时支付给原土地所有者的补偿费用。 2、安置补助费是指安置被征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补助费用。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对被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水井、道...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
      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是有一定年限的,像工业用地就是50年。工厂拿到土地的形式包括出让、划拨和转让,其中出让应该是最常见的一种。土地出让是在一级市场发生的,那么,50年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出让方式是什么?下面我们给您做个具体介绍。 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土地资源法,所有的土地都是国家的,要是我们想要用的话,就只能是通过拍卖的手段,和政府合作,说明成交日期以及使用期限。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是一项很大的拍卖活动,涉及金额巨大,我们应该了解其流程,一旦买下之后就有权利在土地上面动工,建造房子等项...


·国家征地补偿如何分配?
      国家征地补偿如何分配?对于国家征地补偿所包含的内容,相信您都有所了解的,但是对于该征地补偿的分配问题,可能不少人都会有一些误区,有些人认为既然拆迁的是自己的家,那么相应的征地补偿就应该归自己所有,其实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那么国家征地补偿如何分配?下面给您简答的介绍一下。土地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