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校车的出现,为上学的小朋友们提供了交通上的便利。现在在各大城市我们几乎都可以见到校车的身影,穿梭于接送小朋友的各大街道上。但是有关校园超载的情况我们也听说过,而且引发的一系列严重的交通事故,往往令受害者家属不可承受。对于校园超载,国家是有惩罚的。以下是对校园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的相关介绍。
一、校车超载如何处罚规定是什么?
对于校车超员,一般是按照客车超员的规定进行处理的。1、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2、客车超载罚款标准: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车辆超载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吗?
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所认定的责任,实际上是指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违章、是否构成过错,以及当事人行为对交通事故形成的影响力的大小。因此,车辆超载是会影响事故责任认定。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得知,如果校车进行了超载,国家会根据具体超载的人数不等,处罚的力度也不一样。对于严重超载的情况,会处500到2000的罚款。从我国制定的超载处罚的相关制度中可以看出,我国政府对于超载现象的严厉打击。所以,各位驾驶员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交通运输法规。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
      对交通事故的责任作出认定,这是公安交警部门进行的,而此时需要作出相应的勘验、检查之后,在一定的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这对事故的处理是有很大影响的。而在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也有一定的方法,那到底交通事故中责任认定有什么方法?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我...


·端午节发生车祸后该怎么进行理赔?
      端午节发生车祸后该怎么进行理赔?1、报赔: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2、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


·无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社会抚养费是折针对一些超生子女或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规定的子女家庭征收的一种行政性费用,它是强制的。征收社会抚养费也是为了约束公民的行为,保证资源的合理利用。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也会用于公共社会事业建设用,而对于无能力缴交社会抚养费的该怎么办呢?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不...


·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
      一般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往往就只有一线之隔。如果行为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构成刑事犯罪,就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今天,我们主要就是来了解一下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有什么区别 交通肇事罪与意外事故的区别的关键是看行为...


·社保交满15年退休后每月能领多少钱?
      一、社保交满15年退休后每月能领多少钱 社保交满15年退休后每月能领多少钱,是因人因地而异的。养老金的多少与当地上年度的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个人缴费指数,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退休年龄有关,所以不同地区的基础养老金有所不同,同一地区不同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也会略有差异。 《社会保险法》...


·交强险由什么机构赔偿?
      交强险由什么机构赔偿?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为了保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实行,保监会有权要求保险公司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未经保监会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


·午休时间在车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午休时间在车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一、午休时间在车间死亡算不算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


·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多少?
      有的人觉得,我又不开车,怎么么走,怎么骑都没有关系,因此很多的交通规则都不遵守,给道路的通畅性造成了很大的问题。道路上电瓶车逆向行驶罚款20元。处罚的力度要比机动车小很多,而且不涉及到扣分等情况。因此非机动车的管理问题,也成为下一步交警的管理重点之一。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遵守交...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随着我国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和不断完善,将在几乎每个人都有车。随着汽车的普及,交通事故现在造成的伤害已经远远超过了原先的比例,那么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内容是什么?本文我们给您整理了标准的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本,请您参考。 交通事故协议书范文 甲方...


·哪些是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
      下面这些情况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自首情况: (一)逃逸人主动到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投案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二)逃逸人委托他人或打电话向交管部门或其他公安部门报案,等候处理并如实交待罪错事实的; (三)逃逸人途中向交管部门或当地有关部门报案,等待接受处理的。 另外,根据规定,具...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损伤鉴定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补偿。《机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