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些医院管理水平不高,医护人员业务素质差,这样就容易发生医疗过失,导致患者发生新的人身伤害。在处理医疗纠纷过程中,患者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更好的确定伤残情况,这样也可以为确定赔偿金额提供依据。那么,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医疗过失鉴定需要哪些步骤?

1、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2、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3、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4、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5、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二、医疗过失鉴定的原则是什么?

1、“专业判断”的原则

法官依法而有权威,鉴定人则因具备专门知识而有权威。遵循“专业判断”的原则是司法鉴定的基本原则之一,在医疗过失鉴定中,此点尤为突出与重要。

2、以“注意义务”作为医疗过失判断的基本准则

一般侵权法上把过失定义为对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是一种法律上的义务,是指法律、法规及社会日常生活所要求的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时应当慎重留心, 以避免危害社会结果发生的责任。

3、以“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为审查原则

《侵权责任法》第57 条明确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是否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是判断医方医疗过失的审查原则。笔者认为,上述原则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是:判断某种医疗行为是否“达到与其资质相应的医疗水准”。

综上所述,做医疗过失司法鉴定通常由专业的医疗管理机构完成,医疗过失鉴定需要按照一定步骤进行,包括提出委托,鉴定机构受理、对医疗过失案件进行初次鉴定、复核鉴定,最后公布鉴定结果。如果不是很复杂的鉴定内容,通常一个月内鉴定机构可以出具鉴定意见书。患者对其不服的话,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
      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怎么办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可以直接作为证据在诉讼中使用,因此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做了具体的规范。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四十条,“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置流程是怎样的一、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 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 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进行调查。能够当时答复者,给予准确的解释。当时无法...


·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伤残等级是什么 假定我国的人均寿命是75周岁(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假定的人均寿命70岁相比,延长了5年),故该项中“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的规定,可按60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的方式进...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的主要内容
      浙江省医疗纠纷赔偿的主要内容 一、医疗纠纷造成的原因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是多少
      医疗事故再次鉴定费用是多少? 一、医疗事故鉴定费由谁预缴付 1) 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3)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非法行医如何处罚,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是怎么样的? 在医院或药店看见的医生都是有医师从业资格证的,但是还是存在一些没有取得从业资格的进行医疗活动,这是非法行医,严重破坏医疗行业的正常运行。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非法行医如何处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非法行医如何处罚...


·医疗费:到医院需要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期间的医
      医疗费:到医院需要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期间的医药费、住院的费用、整容费等,这些因为交通事故所花费的费用,一定要把检查单子、消费发票等凭证保留好。二、误工费:因为交通事故致残耽误工作的,如果受害人有固定工作和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真正损失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和收入...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是多久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2、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48小时内提出,由所在...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工伤鉴定是医生鉴定吗? 不全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不凭医生写材料确定等级,按具体伤残情况进行评定。 二、工伤鉴定的相关法规。 1.人社部、卫计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不是凭医生写好材料,有专家组凭相关医学诊查报告、病...


·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应该怎么办
      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应该怎么办大多数的交通事故中给他人人身造成了损害的,此时医院进行抢救的费用,往往是需要由肇事司机进行垫付。不过也有可能出现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的情况,但不能因此医院就耽误救治。那通常遇到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处理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肇事司机不垫付医药费...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是怎样的?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