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路质量出现问题后可能会造成交通不便利或者重大交通事故,我国对公路工程质量的把关是相当严格的,因为公路工程和建筑工程一样,是要长时间投入使用的。那么,公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事故定性

1、质量不合格根据我国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规定,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期望的要求,称为质量缺陷。2、质量问题所有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情况,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3、质量事故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以上的成为质量事故。
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是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工程质量缺陷引起,在任何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种种主观和客观原因,出现不合格项或质量问题往往难以避免。为此,作为施工人员必须掌握如何防止和处理施工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和各种质量问题。对已发生的质量问题,应掌握其处理程序。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不合格项目或质量问题,应根据其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1)、当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的萌芽状态,应及时制止,应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人员,或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2)、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单位要求其对质量问题进行补救处理,并采取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后,并上报有关单位。(3)、当某道工序或分项工程完工后,出现不合格项,在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应对其补救方案进行确认,跟踪处理过程 ,对处理结果进行验收否则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或分项的施工。(4)、在交工使用后的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施工单位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发生的质量问题不论是否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通常都是先由施工单位负责实施处理。对因设计单位等非施工单位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应通过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或责任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处理质量问题所需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责任单位承担,若质量问题属施工单位责任,施工单位应承担各项费用损失和合同约定的处罚,工期不予顺延。质量问题处理完毕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 处理报告。 正确的处理来源于对原因的正确判断。只有对调查提供的充分的资料、数据进行详细深入的分析后,才能由表及里,去伪存真,找出质量问题的真正起源点。原因分析是确定处理措施方案的基础,如果某些问题一时认识不清,且一时不致产生严重恶化,可以继续进行调查、观测,以便掌握更充分的资料和数据,做进一步分析,找出起源点,方可确认处理方案,避免急于求成造成反复处理的不良后果。审核确认处理方案应牢记:安全可靠,不留隐患,满足建筑物的功能和使用要求,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原则。针对确认不需专门处理的质量问题,应能保证它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且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我们已经将相关知识整理出来了。公路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分为质量不合格、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三类。如果是质量问题可以返修,如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那么相关人员还会收到法律严惩。您看过之后会对公路质量事故的处理有一个大概的了解。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
      随着机动车的日益增多,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加。相信您都知道,对于出现的交通事故纠纷,交管部门是会相应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如果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时,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如何申诉?具体流程及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整理后,与您一起分享。 一、复核申请的适用范围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代理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收取的
      交通事故人伤理赔代理律师收费的标准是怎么收取的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


·公积金只要交够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只要交够满一年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也有的地方规定时间不一样,具体以当地政策为准。申请条件:1、具有合法有效身份;2、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


·新车没有上划痕险能理赔吗
      新车没有上划痕险能理赔吗? 一、没划痕险能理赔吗 (一)只伤到车漆 1、车辆是否投保单独油漆划痕险。 当车辆只是划伤了油漆,没有出现坑坑洼洼的情况时,需要走单独油漆划痕险,但是要保证你的车辆在买车险时购买了这一附加险才行,如果没有购买,单独划伤油漆就不能走保险了。 2、连同...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
      交通肇事逃逸是否有缓刑的可能?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能否判缓刑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有自首情节,并取得受害人谅解,是可以判缓刑的基础,但是还需要争取。暂缓量刑的适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一)所犯罪行属非...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
      交通事故病假工资是怎么规定的?1、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


·买新房税费什么时候交?
       一、买新房税费什么时候交? 买新房税费一般是购房者在收房时交,税费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交的,一般开发商会要求购房者在收房时缴纳。契税是财政局收取的,所以在缴纳契税的时候,要去财政局缴纳。 般契税的顺序是购房-交首付-办理贷款-贷款审批-审批合格-进入交房流程。但是有的外...


·扬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交通肇事罪是建立在行为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必须要造成了重大损失的,才能构成此罪。而一旦确定构成此罪,就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具体来说,要是在扬州市触犯了此罪的话,此时扬州市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怎样处罚
      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会怎样处罚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


·一、交通事故人保出院赔偿快吗?
      一、交通事故人保出院赔偿快吗?交通事故人保赔偿一般在30天之内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 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


·肇事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出了交通事故后而选择了肇事逃逸,不仅是对自己对受害者的不负责任,还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如果肇事者事前交了强险,在他出事之后保险公司又应该如何进行赔偿呢?下面,我们就根据肇事逃逸交强险如何赔偿为您提供相应的解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