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随着国家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城乡差距正在逐渐缩小。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乡政府需要修建公路的时候,在规划过程当中需要征收我们的土地,那么各位市民们需要对征地补偿标准做一定的了解。所以我们针对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为您做出详细介绍。您可以一起来看一下。乡村公珞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修路占地补偿标准,各省不一。需查询当地省政府出台的征收政策与补偿标准。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您对于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应该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国家对于征地补偿标准虽然有着大体的规定,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对老百姓发放适当的补偿金以后才可以进行征地。但是各地的补偿标准数额是不一样的,这就需要您根据当地的实际政策为准。



·近年来,我国社会对房地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在这方面也一直
      近年来,我国社会对房地产税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在这方面也一直努力,并且,做一些大中城市进行试点。上海市作为一线城市,属于房地产税试点范围。房地产税和老百姓的利益息息相关,那么,上海市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上海市房地产税的征收标准是什...


·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一、死亡人有征地补偿吗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这就决定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与一般意义上的继承不同。家庭成员之一死亡,并未导致农户的消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未终止,故以家庭为农村土...


·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
      企业遇到政府拆迁可以要土地吗? 在房地产开发、重大工程项目开发上,总是遇到需要动迁项目所用土地及土地上的附属物的情况。其中就有可能涉及到正在经营的企业。当然,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国家大型项目的建设,自愿动迁,但是也有一些实际困难,特别是对于企业,还需要土地建设厂房继续经营,钱的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圳需要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证,是所有权人掌握一定财产的象征,故而土地使用证的使用方式是比较多的,可以凭借其过的补偿款额,也可以利用其继续出资企业,获得经济利益,由于利用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涉及到经济利益,也会杀鸡到违法问题,故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深...


·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甘肃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家在任何情况下都保留对出让土地的管辖权力,另外,各地的国土资源部具体负责对土地的行政管理权。在国家依法将国有土地资源下发到民众的几种不同的方法当中,出让也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向国家有关部门交了土地出让金以后就能够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了。但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期限这也是很多人都非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 随着我国拆迁建设活动的大力开展,全国各地因为拆迁补偿而引发的冲突事件层出不穷?而之前网上盛传我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为标准来补偿被征地人,国务院是否颁布了该项条例呢?我们在...


·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
      房地产租售同权是什么意思?我国新推出的租售同权政策目的是扩大、调整租赁市场。政策保证了租房者和购房者享有同等的权利,特别是在子女入学接受教育问题上。这对于租房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租房者还可根据法规避免乱涨房租出现的损失、纠纷和其他如物业的差别待遇。目前有十几个省市已经作为试...


·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证变更流程是什么?1、房屋转让连同土地使用权转移,需提交房屋买卖协议、房照、原土地使用证。2、房屋连同土地使用权继承,赠与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证、公证书或使用权人亲笔签名协议与街道证明。3、新建房屋土地登记需提交土地和规划部门建房批件。4、土地证书遗失或者损毁的,土地权...


·征收土地几年闲置可以恢复耕地?
      征收土地几年闲置可以恢复耕地? 一、征收土地几年闲置可以恢复耕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2年 第三十八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征地补偿,相信您并不陌生。随着国家越来越重视基础设施的建设,用于建设这些基础设施的土地必然要向土地使用权人征收。为了安置好被征地人员,使这部分人的正常生活不会受到影响,国家制订了征地补偿政策,给予他们一定的征地补偿。那征地补偿标准贛州是怎么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