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后房子该怎么过户呢?相信是很多离婚当事人考虑的问题,对于协议离婚房子怎么过户手续问题,其实也并不难,要分按揭贷款未到期和还清两种情况,需要准备办理所需的证件,办理过程要承担一定得过户手续费用。下面将为您带来具体内容。


一、贷款未到期的所需证件


(1)、凭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中有关房产归属的条款


(2)、《离婚证》


(3)、双方《身份证》


(4)、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结贷款相关手续


步骤


1、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2、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义务)人便更手续


二、按揭贷款已还清的


只需房地产现有者持生效后《离婚协议》(需公证)或法院《仲裁(判决)》、《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三、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


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四、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需要办理析产登记


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


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过户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按照正常买卖程序办理,一周左右时间即可!

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在离婚时,离婚协议书可以签订,不过务必要到民政局盖公章,或者直接申请法院判决。如果是私下协商的离婚协议书,那么交易时双方都得到场签字。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并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

相信在看了上文以后都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就是要有过户资料文件,如离婚证、身份证以及有按揭贷款的要有相关资料,资料文件也必须是真实可靠的,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支付相关办理费用。若还有其他问题可阅读下面的延伸阅读。


·一、取保候审人员能买厂房吗?
      一、取保候审人员能买厂房吗? 取保候审期间,当然可以买厂房,也可以贷款,只要是不违法的行为,都可以做。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依据《新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


·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这时势必对另一方的利益造成影响。尤其是在卖方违约的情况下,购房者一定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实践中房屋买卖卖方违约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介绍。 1、交付不能。当出卖人不能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时,则构成根本性违约,...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
      购买期房时应注意的事项有:1、逾期交房。买期房是没有无法交接房屋的,所以延期交房成为购买期房比较常见的一个问题,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清楚开发商的底细。2、质量问题,由于期房不像现房一样可以直接查看到房屋的现状,房屋的质量问题也是极易出现的,购房者如果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损失...


·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支付房子的价款外,与此同时在办理过户手续
      购买房子的时候除了要支付房子的价款外,与此同时在办理过户手续的时候,也会要求当事人支付相应的税费,毕竟在我国不办理过户手续,肯定就是无法取得房子的所有权。那此时购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呢?这才是大多数人比较关心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购买房子需要交什么税 1、契税 ...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回迁房买卖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能否买卖,买卖双方签订的回迁房买卖协议能否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


·房屋出租纠纷?
      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房屋出租纠纷有哪些类型 具体来说,房屋租赁纠纷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种类型: (一)损害赔偿纠纷 房地产租赁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同其他法律关系中的损害赔偿一样,主要是由侵权行为引起的,常见的有如下几种: 1、房屋损坏赔偿; 2、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芜湖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产权调换的补偿标准。按照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即采取产权调换方式的补偿标准是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其中,偿还面积与原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计算结构差价;偿还面积超过原面积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面积不足原面积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度结算...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
      一、买房子银行流水打多久?1、一般来说,在买房贷款时,会需要借款人提供半年以上(包括半年)的银行流水。有时候可能也会只需要3个月左右的银行流水。2、不同的银行对银行流水的时间要求会有不同的规定,具体的数据可能会因人而异,不同的人可能都会有所不同,在你进行房贷借款的时候,你可以问一...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有的夫妻购买房产之后,没有登记在自己的名下或夫妻名下,而是选择登记在未成年子女的名下,这样也能避免日后夫妻离婚就房产分割产生纠纷。那对于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的情况,要是日后夫妻真的离婚,那要怎么分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房产登记在未成年人名下离婚要怎么分 根据...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子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居住权与所有权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 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的条件有几种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应当符合合同法对合同解除的以上规定。具体而言,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事由包括:1、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2、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3、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