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很多产品都有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也有工程质保期,建设工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现在很多产品都有质量保修期限,建设工程也有工程质保期,建设工程质保期是为了保障工程的质量,一旦工程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那么施工方就应该按照规定,对工程质量问题进行返修,工程的质保期是按照法律规定,在工程的验收合格的日子开始计算,不同的工程规定的建设工程质保期也不同。

一、建设工程质保期

1、建设工程的质保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建设工程保修期建设工程保修期是指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期的最低保修期限。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

3、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二、建设工程质保期的时间

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三、建设工程质保期的相关解释

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2、保修期是从竣/交工验收合格之后即日起计算。

3、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双方也可以按照在合同上约定质保期,同时也可以预留一部分合同款作为质量保修金,那么在质保期内如果工程正常使用情况下,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就可以拿工程质保金来维修建设工程质保期的质量问题,这样可以保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无法及时维修的情况。


·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在工作中,我们被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当我们与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时,在正常的情况下,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的,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会承担什么法律后果的问题作出详细的介绍,我们一起来看一下。 一、用人单...


·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一、夫妻不能看对方工资条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在结婚时没有明确约定为分别财产制的属于共同财产制,对方的工资属于双方共同财产。配偶有权利知晓。 《婚姻法》第十七条也明确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规定是怎样的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指的是在仿古建筑工程中,消耗单位工程所需要的劳动力材料以及机械数量上的一个标准,这是由、一个统一的预算定额标准。很多人都想知道这个预算定额应该包括哪些,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园林绿...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
      一、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多少?淮安工伤待遇平均工资是600元,工伤保险待遇当中有一项赔偿是牵扯到月平均工资的,因为工伤的原因所以在治疗期间的原来的工资待遇是不能够停发的,但是绝大多数的工作岗位每个月的工资不会是一成不变的,工资只能按照平均工资来计算。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


·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么?
      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么 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么这个问题在文章中说的很清楚,下文中我们针对工程款的重点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特别注意在涉及到工程款及金钱等一些方面的问题时,要特别注意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问题,请看下文的中的分析与研究。 一、监理工程款的支付申请的重点是什...


·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
      一、辞退的员工可以领失业金吗被公司辞退属于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只要劳动者其它条件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


·劳动合同多久签
      劳动合同多久签 新员工入职一个月之内,用人单位是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从第二个月开始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从劳动者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
      法律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是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于是有人就问了,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式工的福利?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介绍。 一、员工福利有哪几种 员工福利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定福利,如社会保障、带薪年休假;一类是非法定福利,...


·童工的使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儿童时期我们就应该在
      童工的使用对于社会发展来说是极其不利的,儿童时期我们就应该在游戏和学习中成长,丰富自身的知识,提高自身的道德修养。虽说当前国家对于保护儿童方面设立了非常多的法律法规,但是使用童工的现象并没有绝迹,少数用人单位仍然在使用童工,对此人们也有许多不了解之处,那具体来说多大才算童工呢?童...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一、工商局投诉电话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各地规定都不一样。 1、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通常需要出示身份证);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通常是形成一篇投诉信); 3、需要出示投诉的证据(...


·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一、续签劳动合同3年辞职可以提前吗? 签订合同后提前离职是可以的。 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