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公司如果要对内部人员进行裁减的话,首先需要达到裁员的标准,之后,才是允许公司裁减人员的。同时,在实际裁剪公司员工的时候,也有一定的限制。那到底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裁减人员有哪些限制

(一)企业不得裁减下列人员: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规定不得裁减的情况;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下列人员非本人自愿,企业一般不应裁减:

1、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并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20年以上,且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3、夫妻一方已下岗或失业的;

4、现役军人配偶、烈士遗属(配偶)、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残疾人配偶、侨眷;

5、参与集体合同谈判的职工代表。

二、企业裁员的程序

企业依据《劳动法》规定,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备案后组织实施。在三十日内,与占全部职工人数10%以上或三十名以上的职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办理裁减人员的有关手续。

企业裁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实施裁员计划的原因,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

2、制定裁员实施方案,提出被裁减人员名单,确定裁减时间及实施步骤,明确被裁减人员的经济补偿办法;

3、将裁员方案提前30天征求工会或全体职工的意见,并根据其提出的合理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交《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报告表》,报告裁员方案,并提供企业财务审计表、劳动工资报表、法院裁定书或企业主管部门确认意见。听取劳动行政部门意见后,企业向全体职工正式公布裁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企业应给予被裁减人员一次性的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在本单位工作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劳动者在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如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按企业平均工资支付。

跟谁关系好就留下谁,这需要从公司的发展考虑,同时也要兼顾员工的个人情况。具体在公司裁减人员的时候会有什么限制,上文作出了详细的解答,我们总结了一下,其实裁员的限制就是老弱病残孕不能被裁减。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公司挂靠协议书的模板是什么? 挂靠协议书可以分为很多种不同的类型,有个人挂靠公司、车辆挂靠公司、公司挂靠公司等,但是最常见的还是个人挂靠公司。而工作中,需要职业挂靠的通常都又发生在建筑行业,例如一个有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挂靠到某一家具有经营资格证书的公司。那么,公司挂靠协议书怎么...


·公司法章程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章程规定有哪些内容? 国家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各行各业的行为,而一个公司也有相应的规章制度来约束工作人员的行为,提高公司的经济发展速度,保证员工高效率的工作,这在公司法中得以体现,那么公司法章程规定有哪些内容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章程的内容 ...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
      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因为现在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是越来越快了,最近杭州市余杭区为了让城市更加的美化就已经在到处的开始修建高楼大厦新的景观建筑物了,但是毕竟国家的土地有限的,那么只有将一些老的企业办公楼拆迁了,但是政府为了维护您的权益还是制定了杭州市余杭区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司印章在其他股东手如何诉讼?
      公司印章在其他股东手如何诉讼?其他股东可以到法院起诉该股东干扰公司经营,侵犯公司财产权。公司作为原告以损害公司权益纠纷起诉印章、营业执照或账簿的占有控制人。在公司内部意志统一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和公章即使分离,对外表示公意志也是合一的,人章冲突情况则意味着公司内部意志发生了分离。在...


·公司中股东会是指什么机构?
      公司中股东会是指什么机构? 一、公司中股东会是指什么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九十八条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


·法律规定公司股份如何继承?
      法律规定公司股份如何继承? 一、法律规定公司股份如何继承? 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法定继承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公司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


·上市公司换股并购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上市公司换股并购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在上市公司并购方式中,目前上市公司换股并购是其实施股权并购的不错选择。公司通过将目标公司股票按照比例换成本公司股票,从而实现收购。虽然这种方式好,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通过下文给您具体讲讲上市公司换股并购的优缺点分别是什么? 一、换股并...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一、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怎么办? 股东不同意股东会决议分配股利的决定时需要详细不同意者的姓名以及理由等信息,公司法分配股利要求是必须先依法缴纳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缴纳所得税后的余额即为可供分配的利润。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应当先支付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变更公司法人的具体流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


·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担责任吗?我国法律规定除了所有性质的企业法人代表可以作为合伙人加入其他公司。作为合伙人要承担公司法和民法总则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可以行使民事行为权利。很多人想知道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担责任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公司法人作为合伙人承...


·企业要从规范管理出发
      企业要从规范管理出发,及时和职工签订保密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才算是商业秘密,才能受到法律保护。 二、企业在与职江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可以专门加进保守商业秘密的条款,规定职工泄露商业秘密后应该负的法律责任;或者与掌握商业秘密的职工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