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在日常生活工作中,很多人都会出现加班的情况。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是多少呢?为您解答相关问题。
一、加班工资基数确定方式有哪些
加班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的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2)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劳动者本人日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确定
(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③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就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也影响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所以不能用安排补休的方式弥补。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则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也可以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选择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2)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3)不定时工时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上海的规定,则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4)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基数的确定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以上标准工时制中①②③的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以上就是加班基数计算的相关内容,劳动者们都要好好看看哦,不能被用人单位白白的压榨劳动力,却得不到应有的报酬,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如果您需要的,可以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他们会详细为您解答您的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相信我们您只要是学习过科学文化知识,对于一些概念问题都能够做出字面意义上的理解,虽然理解的可能不太准确,但是大致意思一定能够把握住。很多人都了解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但是对于其字面意识上的概念不会表达。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建筑工程质量的定义问题。 一、...


·工资薪金所得扣税公式是怎样的?
      工资薪金所得扣税公式是怎样的?职工收入包括工资、津贴、劳务收入及各项福利待遇,而职工的收入构成中,绝大部分属于工资薪酬,这也在个税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职工拿到手的收入已经扣除了个税,很多人并不知道具体的计算方式。那么,工资薪金所得扣税公式是怎样的?通过本文我们了解下。 一、工资薪...


·一、工厂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厂没签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最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劳务派遣用工是中国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为解决劳务派遣工同工不同酬、同岗不同权,社保福利待遇低,没有职业培训,职业发展受限等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个规定的主要内容。...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
      劳动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根据《违反<...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化的,尽管各家单位对于工程质量十分注重,但是,有时候可能还是在检验的时候,达不到标准。质量达不到标准,是绝对不能马虎过关的。我国检验工程质量的单位会严格的对不合格的工程进行处理。那么,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


·一、未买社保随时辞职是否合法?
      一、未买社保随时辞职是否合法? 合法,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


·劳动合同法辞职提前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保护了很多劳动者的权益。而对于辞职这类情况,劳动合同法又是怎样规定的呢?劳动合同法辞职提前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有关劳动合同法辞职规定的资料,希望您能从中找到需要的信息。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


·工伤认定延期申请原因有哪些?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身体的伤害,这时可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申请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个人,他们之间的区别就是:申请时效是不同的。但很多时候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过了申请时效期,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呢?可以通过写工伤认定延期申请原因来重新申请通过吗?...


·一、退休劳动关系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退休劳动关系中止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劳动关系是自动终止的。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


·一、如果员工怀孕能辞退么?
      一、如果员工怀孕能辞退么?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