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女孩抚养费多少?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之后不仅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得,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作为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与责任,而如果一方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并且是长期的,那法律规定女孩抚养费多少?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具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一是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二是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2、抚养费的给付方法
一是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定期给付,通常以月、季度、年为时间单位。一方每月有固定收入,抚养费应按月给付;没有固定月收入的,则可按收益季度或一年一次定期给付,无论是按月还是季度、半年或年定期给付,为了便于执行,都应在调解协议或判决书中加以明确。二是如果有经济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但对于一方要求一次性给付的要慎重处理,确有必要采用。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并没有明确的数额,并且孩子不会因为男孩女孩而抚养费不同,一般是按照个人的收入水平来定,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支付。我们要担负起孩子的抚养,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想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或者有任何疑问,详情请咨询专业为你解答。



·离婚财产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离婚财产协商不一致怎么办? 双方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因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


·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 重婚罪虽然属于自诉案件,但不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可以受理的,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不受理的情况,那么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 受害人或配偶可以自...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
      夫妻一方怎么诉讼离婚证? 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


·民法总则婚姻恢复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婚姻恢复的有关规定是怎样的?关于婚姻,可能有一些人只知道结婚和离婚,在我国,法律还规定了有关婚姻的恢复的有关内容。关于婚姻恢复是在民法总则当中提到的,那是在什么情况下婚姻是需要被恢复的呢,民法总则婚姻恢复的相关内容有哪些呢?下面就让我们跟您讲讲有关内容吧,希望可以帮到有需...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离婚财产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而很多时候离婚夫妻也就会因为财产分割问题而产生纠纷,此时如果一方向法院起诉的话,则就需要注意一下诉讼时效问题。 《中华...


·出嫁女及子女能享受村民收益待遇吗?
      司法实践中关于“出嫁女”村民资格和待遇的纠纷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妇女结婚并非其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法定条件,一般讲,“出嫁...


·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男女之间会赠礼物是很正常的,有的情况下可能赠与的礼物价值比较大,如结婚彩礼。但并不是说只要是男女赠送给女方的礼物就一定能认定为彩礼。那到底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财产可以被认定为彩礼 1、给付和受领彩礼的主体不限于双方当事人; 2、给...


·中国新婚姻法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古代提倡早婚早育,对于达到年龄而不结婚的是会受到双倍赋税的惩罚的。但在新中国成立以来,为了使人口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我国提成晚婚晚育,对结婚的年龄也加以限制,具体来说,中国民法典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一、结婚年龄确定的依据:法定婚龄的确定,一方面要考虑自然因素,即人的身体...


·一、夫妻财产不信任写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一、夫妻财产不信任写的婚内协议是否有效? 民法典婚内协议一般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出现如下情形则是无效的: 1、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 很多夫妻在签订协议时会约定某一部分财产归子女所有,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管。从法律上来看,属于赠与没有履行,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


·哪些近亲不能结婚 不能近亲结婚的范围是什么
      一、哪些近亲不能结婚1、父母和子女之间、爷爷奶奶和孙子孙女之间、姥姥、姥爷和外孙子、外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2、和自己的伯伯、叔叔、舅舅、姑姑、姨母不能结婚。3、和自己的亲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


·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要多久
      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要多久无论是对怎样的案件进行审理,此时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进行的,原则上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必须要对案件作出最终的判决才行,对于离婚案件而言也是如此。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案件审理期限一般是多久法院审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