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起诉离婚书范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离婚并不是丢人的事情,如果夫妻感情破裂,双方是可以协商一致离婚的,但是如果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协商成功时,我们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强制离婚。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一篇离婚起诉书的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书范本该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刘××,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其中50000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100000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00000元中的50000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 ? ? ? ? ? 起诉人:王××

???????????????????????????????????????????????????????????????????????????????????????????????????????????????????????????????????????????? ××年×月×日

二、撰写离婚起诉状用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情绪的影响写下对自己不利的语言。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我们提供的离婚起诉书范本,供您作为参考。在这里我们要提醒您,离婚判决一旦生效之后,当事人是不能够申请再审的,因此,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切记不可冲动。


·争夺孩子抚养权辩词涉及哪些规定
      争夺孩子抚养权辩词涉及哪些规定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不动产管辖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
      离婚后财产纠纷涉不动产管辖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


·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一、一方有婚外情能不能判决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准予离婚。这包括两层意思:一是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而且又调解无效,便应准予离婚;二是如果感情并未破裂,夫妻尚有和好可能的,虽经调解无效,仍不准予离婚。所以一方...


·一、出轨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
      一、出轨离婚财产转移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一方因病需要治病少付抚养费可以吗?
      一方因病需要治病少付抚养费可以吗? 只要协商好都是可以的;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


·起诉离婚怎样受理条件是什么?
      如今,当夫妻感情出现严重裂纹时,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这样比较彻底,不会遗留下什么问题。当然,不是所有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的,只有符合条件的,法院才能启动审理程序。那么,起诉离婚怎样受理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一、起诉离婚怎样受理条件是...


·离婚少分财产情形具体是什么
      离婚少分财产情形具体是什么1、双方约定。婚前协议或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一方不分或少分。2、《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一般情况下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单位需要给员工放假,这是国家规定的,同时在放假期间也是需要支付员工相应的工资报酬。然而在此期间单位可能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当然我们知道加班之后如果进行了调休的话,可以不用支付加班费。那么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可以调休吗?请一起在下文...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
      女人离婚争取抚养权可以吗?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主要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有以下情况,女方会在争取抚养权方面有很大的优势:(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孩...


·新婚姻法女人买保险保障权益如何实现
       一、新婚姻法女人买保险保障权益如何实现 婚内自己给自己买的保单,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寿险保单的现金价值和年金险的保单利益是可以被分割的;婚内或婚前,父母出资、做投保人给女儿买的保单,属女儿个人财产;假如婚前购买,婚后继续交费的,婚后交费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和婚后收益部分属于夫妻...


·夫妻分居多久才会自动离婚
      夫妻分居多久才会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记离婚或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方式进行。夫妻的婚姻关系必须经过民政局登记领证才能缔结,同居不能导致双方拥有合法的夫妻关系。与结婚一样,离婚也必须按照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