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应该要怎样进行诉讼离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进行诉讼离婚说得通俗点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与协议离婚有很大的差异,但也不失为一种可以解除夫妻之间婚姻关系的方式。通常离婚夫妻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一般就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来离婚,那此时应该要怎样进行诉讼离婚才好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应该要怎样进行诉讼离婚

1、起诉离婚时需提交的材料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可到法院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同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起诉状应包含原告、被告的身份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2、离婚诉讼费用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账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诉讼离婚要怎样进行

1、写民事诉状,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诉讼请求(请求离婚、小孩的抚养问题、财产依法分割),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

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

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4、立案庭审查后,缴费;

5、将缴费票据与材料交给法院立案庭,回家等通知;

6、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

7、如果对方也同意离婚,法院可能约你们双方去调解(我国民事案件中,调解是必经程序,开庭前不组织你们调解,开庭时也会问你们愿不愿意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发《民事调解书》,调解分两种,可能调解离婚,也可能做通你们的工作,不离婚,结案;

8、如果调解不成则开庭,开庭时还无法调解的,就会判决,最终发《民事判决书》;

9、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准许离婚。你的朋友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

在不能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诉讼其实也就是唯一的离婚方式了。而当事人如果想要达到离婚的最终目的,其实可以先了解一下怎样进行诉讼离婚,这样事先有个充分的准备,那最后达到自己目的的可能性才会比较到。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证据的提供,如果不知道该怎么收集的话,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离婚协议能不能约定抚养权共有
      离婚协议能不能约定抚养权共有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


·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官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法律...


·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我国离婚案件每年会发生许多起,离婚率也是居高不下。有些夫妻第一次起诉离婚没离成,就会提起第二次离婚,那么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第二次起诉离婚女方不同意判离吗 一般情况下,第二次起诉,法院会判准许离婚的,不判离婚...


·儿媳妇离婚后,可以嫁给公公吗?
      关于直系姻亲间能否结婚,我国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未作明确规定。在讨论修改婚姻法过程中有许多人提出应明令禁止直系姻亲结婚,因为这种婚姻关系违背传统伦理道德,而且容易引起亲属关系的混乱,许多外国法中都有禁止直系姻亲结婚的规定。但这一意见未被采纳,主要是因为姻亲之间一般没有血缘关系...


·离婚的财产分割执行的法律依据?
      离婚的财产分割执行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


·应该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实践中,即使是再婚夫妻也是有离婚的可能,毕竟对于当事人而言离婚可以说是相对比较自由的事情。当然,涉及到夫妻离婚,就少不了对财产的分割。那一般应该怎样分割再婚离婚财产呢?下文中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吧。 一、应该如何分割再婚离婚财产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


·一,起诉离婚夫妻怎么分割财产怎么办
      一,起诉离婚夫妻怎么分割财产怎么办1、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分给一方所有,...


·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费用多少
      法律赋予了夫妻双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权利,此时无论是否属于过错的一方,其实都是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而在起诉的同时,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一般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费用多少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费用多少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


·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一、夫妻离婚以后监护权一定归属父亲吗? 在双方离婚后,没有取得抚养权的一方,依然享有孩子的监护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子女无论随哪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因此,离婚后,父母双方...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
      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很多时候通过公权力来解决民事纠纷的,法院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样也是避免一些人肆意浪费司法资源。那么进行离婚官司的,法院的收费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打离婚官司要多少钱1,是否能赢官司,要看你的请求是否有事实及法律依据。2,律师费按照案件...


·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在离婚诉讼中,法律明确规定了调解是必经程序。因此一般在对离婚案件作出判决之前,往往需要先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调解失败的情况下,才会实际对案件作出判决。那此时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诉讼中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 1、调解的开始 法院调解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