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协议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虽然我国规定的有两种不同的离婚方式,而这两种方式在具体需要满足的条件、要求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办理手续方面都是存在差异的,但您不要忽略了,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都是要求当事人满足相应条件的,那具体来说协议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协议离婚时要满足的条件都有哪些

《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

1、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4、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5、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6、当事人持《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八条规定的身份证件,即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情形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对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不予受理,但应当给当事人出具《不予办理离婚登记通知单》,并提供有关法律咨询服务。

(三)协议离婚需提交的材料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

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二、满足哪些条件的可协议离婚

(一)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二)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三)协议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

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四)申请登记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五)协议离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以免出现不满足的情况,此时再向婚姻登记机构提出离婚手续的,那一般就是不会准予离婚了,这样自然也就无法解除婚姻关系。不过,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情况下,其实可以考虑通过诉讼方式离婚。


·家暴鉴定为轻伤可以拘留多久
      家暴鉴定为轻伤可以拘留多久?家暴鉴定为轻伤是会被判刑的,家暴轻伤的判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认错态度良好,获得受害人一方的谅解,主动自首的话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受害人应根据受伤情况,由公安机关或居...


·结婚后,会有很多发现互相并不合适从而离婚的夫妻。离婚后,将面
      结婚后,会有很多发现互相并不合适从而离婚的夫妻。离婚后,将面临许多财产归属问题还有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而我们今天要谈的是债务问题,若是男方在婚内欠下债务,那么离婚协议书中规定离婚债务归男方这么离后,女方还需要还债吗?一起随我们来看看吧。 离婚协议书上说明了一切债务归男方,离婚后女方...


·侦查阶段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什么?
      国家赔偿作为一种重要的赔偿手段,贯穿于各个过程当中,就是说国家赔偿只存在于诉讼活动当中,比如说,侦查阶段也是存在国家赔偿的。但是许多人他并不知道侦查阶段国家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侦查阶段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方式有哪些 ...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婚纱租赁违约金的规定是应当按照当时签订婚纱租赁合同当中约定的具体条款来进行一个违约金的赔偿,这是我们民法典当中的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的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话,那么可以适当的来予以增加。《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


·嫖宿幼女判几年
      如果与未满十四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可能会按照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父母可以跟子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吗?
      遗赠扶养协议可以由法定继承人签订吗不可以。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一类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一般来说,这里的遗赠人是没有子女或子女不在身边、独立...


·离婚诉状范本应该怎么写
      离婚诉状范本应该怎么写 原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女/男,(民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婚生儿...


·离婚纠纷法院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离婚纠纷法院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一、离婚纠纷法院调解的程序有哪些? 1、调解动员阶段。 调解动员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2、协商调停阶段。 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


·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人们的生活也富足起来了,因此名下拥有的财产,就不再仅限于现金、存款等等,还会涉及到房产、知识产权等等,而这其中不少人可能还会有公司股权。您知道,要是夫妻离婚的话,此时的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股权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一)共同协商原...


·老公有外遇有孩子是重婚罪吗?
      一、老公有外遇有孩子是重婚罪吗? 有外遇不算构成重婚罪。 按照现行法律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


·军人构成重婚如何处理?
      军人构成重婚如何处理? 一、军人构成重婚如何处理?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