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现实生活当中,各种天灾人祸总是难以避免。有些受伤的情况是我们不可预料的,如果是工伤的话,肯定会依据鉴定的等级来向用人单位申请赔偿。所以,一般鉴定等级对当事人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以下资料是我们整理的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的内容。您可以一起了解一下。

一、耳朵软骨骨折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

如果因工伤评不上等级,是得不到最终赔偿的。 只要骨折了,影响功能。一般都可能评定为伤残。 赔偿须按伤残等级赔偿。

二、工伤赔偿程序:

1、工伤报告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

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认定程序

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

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3、工伤鉴定程序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即走完工伤认定程序后),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对其进行的评定伤残等级的行为。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窄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4、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5、劳动仲裁程序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的,则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程序。

6、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7、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执行。

8、申诉程序

对生效判决不服的,则可以申请启动再审程序,但这一般很难。

您可以看出,耳朵软骨骨折在进行工伤鉴定的时候,如果有影响使用功能的话,鉴定单位会按照国家的标准进行评定。您在拿到鉴定的结果以后,一定要及时的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关于用人单位的赔偿问题,您可以登陆网站进行咨询。


·拥有孩子抚养权者但没有经济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
      拥有孩子抚养权者但没有经济来源且没有劳动能力,无法抚养孩子的。二、有虐待孩子的行为者,对孩子不理不睬的,并动不动就骂的,给孩子造成很大阴影者。三、未成年子女自愿跟着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一方。四、有具体的证据证明对方无法抚养孩子的,没有资格拥有孩子抚养权者。总的来说就是,想要取得孩子的...


·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相关规定?
      工伤问题俨然已经成为职工和单位之间的热点问题,工伤认定赔偿标准和工资息息相关,每个人的工资标准是不一样的,因此拿到的赔偿也会是不一样的,那么到底工伤认定后工资按什么标准赔偿,这是您都十分关心的问题,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解释。 对于停工留薪待遇,应是工资总额加上福利。2016年9月1...


·员工加班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吗?
      员工加班有时间方面的限制吗 员工加班有时间限制。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生产经营确有需要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工作时间,即加班。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加班的时间上,一般每日不超过一个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三个小时,且每月不...


·特殊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在法律上规定的普遍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形式,而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关系由法律上的特殊劳动关系定义。我国很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专家都致力于研究劳动法,在解读劳动关系法方面,各个教授有自己深刻的理解,普遍情况下特殊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特殊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疫情期间辞退试用期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疫情期间辞退试用期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一、疫情期间辞退试用期员工可以得到赔偿吗? 1、按照国家规定,疫情期间,公司和单位不能无故辞退员工,即使是试用期员工也是一样的。 2、但是,这需要看单位辞退的原因是什么,并且在试用期间是否违反了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果试用期员工违反了相关的...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
      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延续了我国以往的做法。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八条...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得规定是怎样的
      我们国家是法制社会,我们平时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障,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各个地方都制定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那么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重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可以中断吗可以,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否合法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否合法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二、企业减员的情况有哪些企业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裁减人员:一种情况是濒临破产,被人民法院宣告进入法定整顿期间;另一种情况是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严重困难企业标准。r此外,企业裁减人员,还应当严...


·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一、过节加班怎么算加班工资 节假日许多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要求员工正常上班工作,可节假日加班,自己应按什么标准取酬呢?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