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公民合法使用国有土地,会获得一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夫妻离婚后对房产的分割、父母赠予子女房产等情况都会涉及到将国有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登记,将土地使用证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那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们分别 从不同的情况加以说明,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更名要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手续:
1、土地使用者按要求填写土地登记申请表;2、用地者提供法人代表证或个人身份证明、批准用地文件、有关用地协议、购地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及有关税费缴交凭证等资料到当地镇(区)国土部门办理初审手续;3、镇(区)土地登记人员按要求填写土地登记审批表;4、送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审批,建档立册并发土地证书。不同原因产生的名字变更提供的材料是不同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十分重要,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当事人应提前将相关材料准备好,以免因手续不全而浪费时间精力。国有土地使用证是有使用年限的,一般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些信息在土地使用证中都会体。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国对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非法占用土地罪既遂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四百一十条之一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


·最新山西省临汾市蒲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山西省临汾市蒲县的土地共分为六类:一类区片范围:西北部残垣沟壑区补...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买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没过户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权不过户,其物权仍属于权证上之人,权证人可以出让该土地使用权,在该土地使用权上设置抵押权,买方不得主张该行为无效,只能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就相当于购买一件商品,而商品仍在卖方手中,卖方可以将该商品再次出卖给第三人,而第三人可以取得...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
      民和房屋征地补偿流程是怎么样的?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
      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一、拆迁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 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


·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几种方式?
      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开发的第一步就是拿到土地,有了建设用地,才能进行规划和施工。城市里面的商品房都是建设在国有土地上的,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而企业可以拿到使用权。那么,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几种方式?接下来我们通过本文做个大致了解。 一、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几种方式? 1、土地...


·地条钢是不是假冒伪劣产品
      只要符合下列条件的,就是假冒伪劣产品:(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2)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商品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批准文号、原产地、企业名称、字号、地址或者代码标识的;(3)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村民种植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当国家建设需要征地的时候,会提前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到的每户村民都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款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这笔钱村民是不能全部拿到的。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村民征地补偿...


·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抵押?
       在我们急需用钱时,也许会去银行等地方贷款,不过可能抵押物是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的抵押是否可以进行抵押,这种抵押是否具有效力?下面,由我们给你介绍法律及国家是如何对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的抵押进行规定的。 一、有关法律规定 我国《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
      征地拆迁补偿协议书签订流程 由于规划的滞后性以及实际土地使用的现实情况之间产生的差异,会导致目前土地规划无法为城市发展做出贡献,因此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会通过土地征收,拆迁等方式回收国有土地使用权。将原有土地上的居民安置完毕后,重新在土地上建造相应设施来满足需要。那么征地拆迁补偿协...


·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所有的土地都是实行的是国有制,但是企业和公民也是有使用的权利,同时在确定使用权时也一定会签订转让合同,并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那么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取标准是什么?根据规定,一般会按照基准地皮价格的40%至60%的比例来收取,下面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