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想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有许多人会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委托离婚律师来帮助自己,但这并不是法律中强制性要求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委托律师。但请律师也是比较复杂的,毕竟并非所有的律师都是擅长打离婚官司的。那究竟想起诉离婚怎么找律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老律师不一定是好律师。
我执业8年来,在开庭的时候遇到过各种各样的律师。早些年,看到对方律师一把年纪的时候,就有所忌惮,心想,对方是否经验太过丰富,自己不占优势呢?事实证明,并非如此。我发现,往往年纪一大把的律师,业务并不优秀。原因何在?律师行业是知识更新特别快的行业,只有保持持续学习,才能始终占据知识上的优势。老律师有时候会产生职业麻痹和思维惯性,从而对案件产生错误判断。不仅律师如此,法官也是如此。往往一把年纪的老法官,容易糊涂僧乱判糊涂案。反而法学院正规训练,新履职的法官,往往能做出更公平的判决。当然,老律师也不一定不是好律师。因为律师行业注重经验,老律师往往经验多一些。
2、“有经验”的律师一定是好律师吗?不一定。
就想餐馆里的服务员不会说哪道菜不好吃一样。律师在面对当事人的时候,几乎都自称经验丰富。但是,经验是什么?有那么重要吗?事实上,一颗百分百投入的心比经验更重要。一个简单的事实,在庭审发言的时候,提前写好代理词,比当庭口头辩论,往往效果好一些。什么人会写代理词呢?往往是经验不那么丰富的律师。为什么?因为“经验丰富”的律师认为,一切已经都在心里了。实际效果呢?实际效果是,提前写代理词的律师通常会花更多的心思关注该案的证据、涉及的法律,提出有针对性的观点。而有经验的律师过于依赖经验,容易忽视个案特点,大意失荆州。
3、如何判断坐在你面前的律师是否专业呢?
当事人找律师,因为自己不懂法律,如果足够了解法律,就不需要律师了。就像病人不容易判断医生的医术一样。简单的办法是,看律师对你的案件的分析和谈吐。是否能耐心、仔细了解你的案件事实,提出案件的重点,并对重点给予明确的法律分析。一个人是否耐心、细致,是很容易判断的。对案件的分析,好的律师的观点,一定是能让普通人听懂、理解的观点。
4、律师是有专业划分的,什么都做,一定不是专业的离婚律师。
想象一下,专利纠纷、房产纠纷、刑事案件、离婚纠纷,这之间有多么大的差别?可以类比医生。眼科、皮肤科、骨科,不同的医生肯定不同。但律师们接待什么案子,就通常说自己专做那类案子,如何判断?参考第三点。另外,把该律师的手机号、名字百度一下,看看是否有与自己的介绍不同的介绍。这叫背景调查,随手百度,可能就有惊喜。
下面从真面简单总结一下,好的离婚律师通常:
用心: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处处细心,用心;专业:在咨询时,就你关心的问题,能够给出妥帖、明确的回答;有经验:表现为有一定的执业期限,对你提出的疑问不仅有法律知识上的分析,甚至提出在不同法院处理类似案件的经历。各位可以参考着来找离婚律师,但尤其要注意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擅长打离婚官司,因此在签订委托协议之前,一定要先了解清楚该律师擅长的是什么案件才行。



·离婚析产登记适用诉讼时效吗?
      离婚析产登记适用诉讼时效吗?离婚析产登记不适用诉讼时效,因为它并不是诉讼活动,不适用于诉讼时效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3、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4、依法不适用诉讼时...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诉讼离婚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现实中大多数选择这种方式离婚的夫妻都是因为无法协议离婚,而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哪种方式下的离婚,此时都是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的材料。那么离婚诉讼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疑惑。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


·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孕期离婚探视权的法律规定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依法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具有交流、沟通意义和人情味。离婚后,不与子女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既有权利又有义务看望子女,子女也有与不同居住的父亲或母亲交流的渴望。通过探视权的行使,子女与探视...


·对于事实婚姻子女怎么判?
      对于事实婚姻子女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时候,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


·起诉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起诉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1、私下变卖; 2、转移房产; (1)假冒配偶办理卖房委托 (2)离婚诉讼中,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房产,常常被登记产权人一方在离婚诉讼前私自转让,最为典型的情况是瞒着配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的近亲属名下, 3、伪造债务; 4、私赠财产,私赠现金...


·违反未成年抚养义务有关法律责任会怎样?
      违反未成年抚养义务有关法律责任会怎样?在一些特殊家庭里,父母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抚养自己的小孩。其实抚养小孩不仅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责任,从小孩生下来的那一刻开始,父母就承担着抚养孩子的法律责任。如果父母没有履行这项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违反未成年抚养义务有关法律...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能领证吗?
      未到法定结婚年龄能领证吗这是不可以的,男女双方必须满足最基本的结婚年龄,才可以进行结婚登记。民法典关于法定结婚年龄的规定没有改变,仍维持1980年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结婚年龄,即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


·离婚财产转移给子女怎么办?
      离婚财产转移给子女怎么办? 想要知道离婚前财产转给孩子,是不是属于财产转移,首先我们要知道财产转移的概念。财产转移:是指一方将财产转移到另一处隐藏起来,其目的是要将违法转移的财产私分或独占。而如果是将财产转移到子女名下,其行为没有对财产进行隐藏,所以,这种婚前财产转移给子女不...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一、离婚后财产补充协议内容有效吗? 离婚后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具体要根据协议的内容来判定。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如果补...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了对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下情况加重处罚: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