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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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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工伤,您肯定都不陌生。在日常的工作当中,您多多少少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意想不到的意外,导致自己受到工伤。在遭受工伤的第一时间,您应该去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完成以后才可能有机会去做工伤鉴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上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进行的问题。

一、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二、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三、上海市工伤认定申请如何进行?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为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单位进行申请,也可以有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个人申请工伤认定的话,需要携带好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工伤认定所需要的其他材料等,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懂得合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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