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伤残等级的首要程序。职工出现工伤以后需要再到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怎么写一份规范的工伤认定申请书。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份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的范本供您参考。

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范本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制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

时 间:

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

事故时间:

诊断时间:

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

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

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 )条第( )项之规定,应认定为 。(工伤或视同工伤)

本人自愿选择(□委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内打√并摁手印。)

签字: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年 月 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印章

年 月 日

我们在上文为您提供了一份最新工伤认定申请表的范文,希望为您提供一个参考。工伤的认定申请关系关系到工伤的鉴定,因此,工伤认定申请表是很重要的,为了保证您在认定工伤时顺利进行,我们建议您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时委托律师帮助您办理。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照劳动法的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成员,接受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指定的工作并获取劳动报酬和劳动保护所产生的法律关系。下面这些可以直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1、工资卡、工资存折...


·病假工资怎么算?
      工作生活中,生病在所难免,可能就需要请假修养治疗,那么,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呢,各个地方的规定都不一样,以江苏为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相关法规
      根据我国的劳动法相关法规,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给劳动者额外的经济补偿。但是如果是因为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要求,出现了即使是调整了工作岗位依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用人单位还需要对其进行经济补偿吗?本文本站的我们就对“不能胜任解除劳动合同能获得赔偿吗?”这一问题给您...


·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是如何规定的?
      虽然工程在修建完成之后,都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需要按照既定规定规定,返重整,由于返修而造成工期延误的,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是尽管如此,也依旧有工程质量问题出现,目前已经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1、工程质量缺陷...


·特殊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在法律上规定的普遍意义上的劳动关系形式,而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关系由法律上的特殊劳动关系定义。我国很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专家都致力于研究劳动法,在解读劳动关系法方面,各个教授有自己深刻的理解,普遍情况下特殊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一、特殊劳动关系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公司有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重
      公司有出具解除合同证明的义务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重要的法律制度,劳动合同的订立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但完整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不仅仅存在于劳动合同的存续期间,还包括先劳动合同义务和...


·在我国入职几天给开工资
      由于我国毕业生越来越多,人才市场接近饱和,所以求职十分困难。当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利用自己的才能找到一份工作的时候,首先就是需要办理入职手续。当我们办理入住手续之后,对于初入职场的人来说,他们最想知道的便是入职几天给开工资的问题了。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介绍。 一、新员...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 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生命,若由于工程质量而导致人员损伤,那么该工程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而对于那些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来说,需要深入的了解工程质量的概念和内容是什么意思,在施工之前、过程中都需要严格贯彻关于工程质量概念的思想,以达到获得较高质量的...


·一、试用期没签协议随时辞职可以吗?
      一、试用期没签协议随时辞职可以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
      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现在许多工程的施工方遇到在工程合同签订后被工程的发包方要求缴纳保证金,但是在缴纳保证金后却遇到对方消失或者拒绝退还保证金的欺诈,那么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吗?今天咱们的我们今天就和您一起了解关于土方工程和保证金的相关信息吧。一、土方工程不需要保证金一般不要交...


·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
      在一些技术性或者体力型的劳动中,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或身患职业病的情形有不少。在发现身患职业病或者遭遇了工伤事故后,职工应该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应该怎么申请工伤认定呢?在申请工伤认定后,有关机构会做出工伤认定结论。不过,劳动者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怎么办?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