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中国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体是什么情况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中国的新《民法典》非婚同居具体是什么情况

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婚姻是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但在现代,已不像古代那样,结了婚才能同居,非婚同居的现象已很是普遍了。曾经流传过非法同居的说法,现在也已改成非婚同居。那么,中国的《民法典》非婚同居方面是否有什么新的规定呢?下面就来看看我们为您整理出的资料吧。

《民法典》同居几年属于事实夫妻

现在已经没有事实夫妻了。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因此,事实婚姻、事实夫妻已经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必须登记。


事实婚姻是怎么认定的

所谓事实婚姻,其实就是指男女双方未按法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就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在一起所形成的婚姻。事实婚姻其实也是婚姻关系存在的一种方式,只是它不被法律所认可与保护。

事实婚姻-概念: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事实婚姻是相对于合法登记的婚姻而言的,事实婚姻未经依法登记,本质上属于违法婚姻,但考虑到我国的现实国情,为了维持一定范围内的,特别是广大农村人口婚姻关系的稳定,国家对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有条件地予以认可,这就产生了“事实婚姻”这一概念。

《民法典》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离婚

一)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

离婚必须是建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的,在此基础上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才有效。也就是说如果某一方不愿意协议离婚,但受到另一方的欺骗、胁迫而达成离婚协议的,该离婚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首先离婚是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的解除。若双方的夫妻关系不具备合法性,那么对此协议离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其次,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才具备法律效力。

律师提醒: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问题只能通过诉讼程序办理。

由此可见,非婚同居已经换成事实婚姻的说法了。很多年轻人都不再拘束与结婚登记的形式了,相处到一定的程度便同居在一起,成为彼此的伴侣,虽未领结婚证,却已互为夫妻。我们在这里提醒您,婚姻是美好的事情,请谨慎对待,不管是怎样的方式。若是还有其他新《民法典》非婚同居的问题,欢迎咨询。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启动夫妻共同财产第三人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之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3、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


·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离婚? 一、夫妻一方失踪多久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失踪后,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需要等。但是想要宣告对方失踪后,在进行离婚,那么对宣告失踪有明确的规定,下落不明满两年可以向法院申请下落不明人失踪,宣告失踪生效期为三个月,合计计算,至少两年三个月以后方...


·夫妻应该在哪起诉离婚?
      打算去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必须确定好有管辖权的法院,并向该法院提交立案材料。那夫妻一般要在哪起诉离婚呢?这是起诉离婚首先需要确定的问题,要是您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应该在哪起诉离婚呢?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


·国家赔偿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在权利义务主体上,公民和国家的行政机关、处罚的机关之间存在着主体地位不平等的情形。在一些由于行政主体违法刑法而导致公民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是由国家财产来支付赔偿金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但是国家赔偿应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呢,国家赔偿时间计算是怎样的? 一...


·没领结婚证孩子六个月彩礼可以退还吗?
      一、没领结婚证孩子六个月彩礼可以退还吗?不可以退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罪的量刑标准是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的立案标准:(1)利用职权,禁止、阻止或者妨碍有关部门、人员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的;(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拐卖、...


·老婆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的夫妻在离婚过程中会因财产分割问题而大打出手,甚至因此而闹上法庭。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实在是难以协商解决的,最好还是采用诉讼离婚而非协议离婚,更不要因此而发生肢体冲突。诉讼离婚的财产分配有其特定的办法,如果是由老婆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分配呢?对于此问题的解答必须从诉讼离婚财产分割的法...


·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现在社会中的越来越多的重组家庭,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但对于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法律有明文规定吗?我相信不少人对此也是存有疑虑的。下面就让我们根据我国法律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继子女对继父母有赡养义务吗,相关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继...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违法行为有:婚姻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遇到了法律问题就去找律师这是现代人的共识。当然,律师也会尽可能的为您解决问题,其中也包括离婚官司。随着现在律师的数量不断增多,要想找到一个好的律师也成为一大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总结一下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打离婚官司怎样找律师 一、及时聘请 遇到法律问题应及时聘请律师。...


·婚姻法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抚养权的问题,大多数情况下发生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争执不下。正常情况下,孩子的抚养问题肯定是应该夫妻双方都共同努力的。在我国的婚姻法当中,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不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以后都有相关规定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离婚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