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武汉市工伤认定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随着各用人单位,对员工工作环境安全的不断加强,如今,工伤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时有发生了。偶尔发生工伤以后,劳动者还是需要去做工伤认定的。但是在这里,各位劳动者一定要知道,去做工伤认定的时候,一定要把有关材料准备好,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武汉市工伤认定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武汉市工伤认定机构需要哪些材料?

(一)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报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合同书》复印件,或确立的有效证明,2、受伤害职工《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害后诊断病历或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两人以上旁证证明(证人证言)
(二)属于下列情况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或其它意外伤害的,需提交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或者其它能证明因工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2)属于上下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需提交上下班的作息时间表、单位至职工居住地的正常路线图;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个人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3)属于交通事肇事逃逸的,需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相关证明;(4)属于借用、劳务输出人员,需提交双方单位的协议书;借用或劳务输入单位的事故调查报告;并由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并提交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劳务输出职工名单(需经双方单位盖章确认);(5)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有效的委托证明、直系亲属关系证明;(6)单位工会组织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需提交单位工会介绍信、办理人身份证明;6、区工伤申报经办部门在接到申诉人提供的材料后,认真审查,对材料完整、符合申报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并报送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查认定;对不符合工伤受理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以上就是针对,武汉市工伤认定机构需要哪些材料的详细介绍。员工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就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登记表,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报证据清单等,还有其他的一些有效证件。您再把这些证件准备齐全以后,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其实某些情况下,做完工伤认定以后,还需要到当地权威的鉴定机构做工伤鉴定。



·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
      日常生活中,一些小企业人事管理方面不规范,经常不和职工签署劳动合同,这样一来,就容易导致职工的权益受到伤害。职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认定劳动关系,手续齐全的话,一个星期左右仲裁结果就会出来。职工对此不服的,还可以发起诉讼。那么不服劳动关系认定起诉的时效是多久?下...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中职业病危害是怎么规定的?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
      在社会生活当中,只要有工程的修建,就会涉及到工程质量的验收和管理。任何一项工程在施工过程当中以及施工完毕后,都会不断的对自身的质量进行检测和修正,并且各省市制定的都有建筑工程的管理方法。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的是,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一、江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


·劳动合同法生效有何规定?
      员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内规定了双方协商所达成一致的内容。对于员工来说,有了劳动合同就有了一份保障。有的人表示不放心,因为不知道这个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我国劳动合同法生效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下面随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劳动合同法生效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


·辞退员工保险怎么处理?
      辞退员工保险怎么处理?社保会被断交。离职后需要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找到工作后再办理转移即可。社保的转移如下:1、持职工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单位离职证明先到原参保社保局要求出具《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参保凭证》。2、再将上述凭证、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社保卡到目前参保的社保局,同时填...


·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怎么解除劳动关系
      现代社会想要找到一份自己心仪又适合自己的工作并不容易,可能有些新入职的公司员工会在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这个时候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及没有签订合同的员工都需要考虑如何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下面我们具体来看。 一、入职一个月后提离职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


·司法解释规定的确定开工日期的其他记载开工日期文件的证明力问题
      建设工程施实践中可能会出现发包人或者监理人未发出开工通知,也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实际开工日期,开工报告、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对开工时间的证明力大小是否有顺序问题,因此不宜硬性规定证明力大小的顺序,而是需要结合个案事实及工程施工惯例,进行认定。开工报告记载的...


·关于教师工伤认定的案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任何行业都会有工伤发生,近年来,关于教师工伤认定的案例也是存在的,必须按照标准进行工伤的认定,保障受伤老师的合法权益,教师工伤认定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过程也是十分规范的。所有的案例表明教师工伤认定必须依照标准来,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受到保护,但是具体的认定内容如何,可以到本文了解。...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销售员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速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


·劳动仲裁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
      劳动仲裁决定可以强制执行吗?劳动仲裁决定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参加仲裁的仲裁员是来自劳动和法律方面的专家,具有处理劳动争议的丰富经验,有利于提高仲裁办案质量。但是,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仲裁机构不能强制执行,只能由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仲裁胜诉后...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
      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些具体规定自电气时代以来,时至今日,电和气都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能源。为了更好地利用资源,给我们创造更舒适方便的生活环境,我们现在完成了建筑工程的修建后一般都是需要进行安装电气工程,在安装完毕后还有经过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那么,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有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