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证换名有什么手续?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土地使用证换名有什么手续?现在很多人都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在购买中购买者比较注重的是房产证的过户,而忽略了土地证的相关内容,甚至很多人都不了解土地证是怎么一回事,土地使用证换名的相关知识更是知之甚少,其实现如今房产权属是二证合一的,因此我们收集了一些相关资料供您阅读。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二、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证时,要新的产权证下来了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有: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4、房屋契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6、宗地图。三、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土地证的更名和过户的流程都是一样的,要先把土地证对应的房产证先进行过户或更名后,再办理土地证的过户或更名。办理土地证相关程序如下:一、土地证的办理程序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4、注册登记;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6、材料齐全,经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办理过程是如何的,收集到的信息都比较详细,所以您在购房的时候可以向相关人员详细地询问土地使用证的内容,这样就不会一头雾水,而且根据以上的内容就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办理,是相当便利的。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只要是符合国家规定的,那么正常的转让协议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正是因为这样,为了避免您在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过程当中发生违约风险,我们特地在下文当中为您整理了比较全面的、细化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范本。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土地使用权...


·购房时土地使用权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购房时土地使用权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买房或者是租房时首先要查看对方是否有土地使用权的许可,如果有的请款下,在确定了这套房源合适之后在购买时还需要缴纳房产税。但是让很多的购房者不明白的是,购房时土地使用权与房产税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的了解。 一、购房...


·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
      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 政府或者个人对土地进行出让时,大部分采用的手段都是竞拍,当然,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不那么简单,有很多的程序和要求都需要我们去准守,说到拍卖土地使用权,这可能就有很多人不了解了,想要进行竞拍的话是要符合一些要求的。那土地使用权司法拍卖的要求和程序是什么呢? 根...


·签完土地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完土地合同可以毁约吗?签完土地合同受不可以毁约,单方毁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的内容有哪些 (一)属于行政划拨用地,因机构变化等原因申请更换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应提交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报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和申请报告各一份; 2、原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条件...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想来您都经常听身边人讨论房产证的问题,却比较少听到有人提及土地使用权这个词语。您都知道,在我们国家,土地是属于国家所有,我们所拥有的是土地使用权而非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那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处理的方式是什么呢?请看我们整理的内容。按照国...


·侵犯个人土地权怎么办?
      侵犯个人土地权怎么办?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


·土地征收的钱怎么发放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会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支付。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五条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
      如何认定地役权纠纷?《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这就说明地役权也是属于非所有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怎样认定地役权纠纷,这要从地役权的概念、地役权的法律特征、地役权的...


·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但这需要先对自首的情节作出认定,那一般自首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准确地认定自首 自首分为一般自...


·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
      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 一、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应注意什么? (一)土地使用方式变更必备资料 1、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报告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2、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转让的书面意见,若为股份制企业的须提供董事会决议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原土地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