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绝对控股公司法中和相对控股的区别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绝对控股公司法中和相对控股的区别是什么企业在成立的时候,一般大多数的企业都是有一定数量的股东构成的。相信这一点您在影视剧中和生活中都是非常熟悉的了。但是,股份的多少其实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在公司的地位。相对来说,公司中绝对控股的人对公司的影响肯定是非常大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绝对控股公司法中和相对控股的区别是什么?一、绝对控股公司法中和相对控股的区别是什么?绝对控股是指股东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相对控股是指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某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协议控股);或者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相对控股)。控股指掌握一定数量的股份,以控制公司的业务。是指通过持有某一公司一定数量的股份,而对该公司进行控制的公司。控股公司按控股方式,分为纯粹控股公司和混合控股公司。纯粹控股公司不直接从事生产经营业务,只是凭借持有其他公司的股份,进行资本营运。混合控股公司除通过控股进行资本营运外,也从事一些生产经营业务。某一机构持有股份达到50%以上或足以控制该股份公司的经营活动。二、优化股权结构的措施有哪些?1、实现股权分散,降低控股比例,变绝对控股为相对控股。目前各公司股权结构中,集团公司“一股独大”现象较为普遍,股权集中度偏高,持股比例过高,因此,应适当减持一定股份,增加其他法人股份甚至个人在公司中所占的比重,实现股权分散,以相对控 股方式实现控制而不必绝对控股,同时也可增强股权的流动性。2、引进战略投资者。在主业领域可引入煤炭、金融等行业的战略投资者,使其成为公司的二股东、三股东,这样有利于建立起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 改善国有资本的控制力,同时也有利于本企业的持续发展。战略投资 者应选择业务往来密切、交易相对固定的上下游企业或与企业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合作者。3、继续开展股权收购活动,以较少资金控制更大社会资产。在主要业务板块尤其是燃气板块,通过股权收购并控股,实现与其他所有制相结合,从而扩大国有资本的控制力,用较少的国有资产 控制和运作更大的社会资产。4、实现股权的有进有退,对于集团公司的非主业企业的股权,应本着有进有退的原则实现 逐步退出,将辅业由控股变为参股。5、适度引入职工股份,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相捆绑,发展职工持股制度,有利于实现股权多元化,建立新型分配机制,增加企业发展动力。对于经营管理人员,可建立一定的激励体制,以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授予一定的股份。6、实施产权置换。产权置换的目的不仅仅是股权多元化,更重要的是为了延伸产业链,组成企业战略联盟和战略利益共同体,谋求企业的长远发展。在产权转换事应明确企业的长远发展方向和进入的产业领域,实现经营的横向一体化或纵向一体化。公司法中明确规定,绝对控股的话,代表当事人的股权总额达公司股权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而相对控股的持股量就相对来说比较少一些。一般情况下,绝对控股的人都是属于公司的最高级别的领导人。其实,适当的将股权进行稀释,是有利于公司的长久经营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注销流程是怎样的? (一)清算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 我们都知道在一个公司里面如果需要做出一个决定的时候是必须要召开股东大会的,那么公司法规定书面股东会可以不召开直接做决定吗?如果股东是以书面的形式的话,只要是一致通过是不需要开股东大会的,下面就来听听本站我们的看法。 一、公司法规定...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
      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 一、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限定是什么? 原来曾经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但是新的《公司法》已经取消了这一限制。最新的《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这样表述: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


·上海五险一金公司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来说,每一种保险的类型的缴纳比例是不同的,而且,每个地...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签字吗
      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签字吗?增加注册资本需要股东签字。增加注册资本金,是需要股东会决议的,而且属于股东会特别表决事项,必须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同意才能通过。增加注册资本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需要公司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的身份证(有2/3的股东复签名也可以)3、增加注册资本制金...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
      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是什么?一个企业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公司内部的管理活动,需要采用一定的形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也就是上市公司融资,也称金融。那么,我国上市公司融资顺序和原因是什么呢?让我们看一看我们提供对此的相关解读。 一、...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有什么要求? 一、私募基金公司转让 私募基金公司转让是指,一家基金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以下简称接受企业),以换取代表接受企业资本的股权(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东以其经营...


·企业公司法律关联集成是什么意思?
      企业公司法律关联集成是什么意思?在适用法律的过程中,往往在一个简单抽象的法律条文之外,还有很多相关的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这些是对法律条文涵义和使用中碰到的问题的具体规定,是解决务实问题的重要依据。但这些重要依据却纷繁复杂、散见在诸多各类效力级别的文件里,鉴于读者的现实需要,编者...


·分公司签署合同有什么区别
      区别不大,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其登记的营...


·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
      公司法中的三分之二本数是什么情况1、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2、股东大会作出...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的公司分立当中,主要的就是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股份有限公司又可以叫做股份责任有限公司,那您知道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股份责任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