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在合同订立之后,为了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法律为合同双方当事人赋予了相应的权利,其中就包括了抗辩权。双务合同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使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那双务合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一、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
1、双务合同必须是有效的且应当先履行的债务是可以履行的,否则就没有请求对方履行的权利,更无从谈起适用先履行抗辩权。2、必须是同一双务合同,当事人双方要互负债务。先履行抗辩权只存在于双务合同中,对于各类单务合同都不能适用。因为只有双务合同才会产生对待给付义务。必然有先后履行顺序,如借款合同、保险合同等。3、根据商业习惯和惯例有先后履行顺序。其中对合同履行顺序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但约定的合同履行顺序可以改变上述两种情况下的合同履行顺序。4、必须是先履行一方未履行债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债的本旨。这是后履行债务一方当事人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前提条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其实质上是对应当先履行合同义务一方当事人违约的抗辩。
二、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民法典中先履行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的适用大体上可分为以下三类:1、因合同约定而产生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这类合同具体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合同、企业经营合同、借用合同、工程建设合同、运输合同等。2、因合同本身的性质或法律规定而具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这类合同无需当事人约定,本身就具有先后履行顺序,具体包括借款合同、保险合同、跟单信用证买卖合同等。3、按照商业习惯或惯例而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如航空客运合同。总而言之,先履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其一合同约定了先后履行的时间顺序,其二合同是双务合同,其三先履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其四履行顺序可以依照商业习惯确定。对于这方面如果还有疑问,请您咨询的律师们,他们会给您更为详细的答案不过,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是有一定条件的,首先它适用的是双务合同,双方互享权利也互负义务,在此基础上,先履行合同的一方未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后履行合同的一方才可以行使该抗辩权。



·合同违约金扣多少
      合同违约金扣多少合适? 一、合同法违约金的上限 合同法解释(二)规定: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高于违约损失的30%,也就是说,违约金不能超过违约造成的损失的1.3倍。 合同法第114条规定:违约金过高的比较标准为守约方的实际损失,如上所述,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履行利益损失。 《最...


·买卖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
      买卖合同在什么时候成立?1、法律没有限制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的,自承诺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3、采取确认书形式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4、法律规定或者约定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的赠与不可撤销,赠与人必须履行赠与义务,赠与人不交付赠...


·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关租赁的纠纷也是很常见的。就比如:出租方要提前收回租赁物,或者是租赁方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当然,不管是哪一方,只要违约就要承担责任。那么,在法律上,因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作出的具体介绍。 一、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1、发生一方违约后...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事合同生效要件: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合同成立并非等于合同生效,因为只有依法成立的合同才能生效。一般而言,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怎么解决?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的合同纠纷后,应该直接让当事人承担起当初约定好的赔偿责任,如果当初对这方面完全没有约定也可以当场做一个补充性的协议,并且按照这个协议进行赔偿,如果协商不能解决问题就只能拿着合同去法院起诉要求解除这个合同并得到赔偿了。根据(合...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需要签团一定格式的书面合同,以作为约束双方的法律依据。在交易双方所订立的买卖合同中,都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交易对象、成...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情况有哪些?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享有解除权,能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4种:一是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二是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三是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


·签订合同中的金额怎么写?
      合同中的金额怎么写?1、凡阿拉伯数字前写有币种符号的,数字后面不再写货币单位。如合同金额为¥5000。2、大写金额数字到元或者角为止的,在“元”或者“角”字之后应写“整”字;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字后面不写“整”字。3、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有货币名称的,应当加填货币名称。如人民币伍...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是怎样的?在日常生活中,不管是借款还是签约,都必须要签订合同,合同一旦签订就具备了法律效益,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而合同的效力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也存在着效力待定的合同。那么,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理和补救是怎样的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