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啥叫回迁房、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啥叫回迁房、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由于房价的高居不下,一些受国家政策调控的房屋,如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价格较低的房屋很是受老百姓的欢迎,再比如小产权房、回迁房等,这类型的房屋虽然在购买过程中也存在很大的风险,但是就目前市场的走势来看,也同样受到很多人的亲睐。那到底啥叫回迁房呢?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啥叫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指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 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
二、回迁房与商品房的区别有哪些
回迁房与商品房主要有以下三点区别: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可以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权之说,故不享有商品房的上述权能。拆迁人以回迁房补偿被拆迁人的,补偿房屋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参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核定价格,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管理;2、商品房和回迁房买卖双方的关系不同,商品房的购买基础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的价款在合同中进行约定。而拆迁安置房屋的购买基础是拆迁单位和被拆迁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在协议中进行约定;3、如果拆迁的是商品房,回迁房自然应当是商品房。拆迁的是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回迁房的性质一般不是商品房。购买回拆房一定要查清性质。经济适用房不得买卖;集体土地上的私房拆迁的回迁房,回迁房的所占土地性质,一般是划拨所得,没有交土地出让金,正式办理过户手续时,需交土地出让金。综上所述,由于回迁房的价格相对较低,所以购买回迁房一定程度上可以为购房者减轻一定的经济负担,但是由于购买回迁房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风险,因此各位要是打算购买回迁房的话一是要慎重考虑,再一个购买的过程中也要小心注意。关于啥叫回迁房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业主可要求退房的情形有哪些
      近几年,商品房销售量日趋放大,由于买卖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操作以及开发商在资金、工程进度等方面的问题,导致退房事件时有发生。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业主可要求退房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分析解答。 一、延迟交付房屋。 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到了...


·安置房是国家对于拆迁户的一种补偿方式
      安置房是国家对于拆迁户的一种补偿方式,相对于直接的经济补偿,安置房的补偿方式更具市场潜力,那么,无锡安置房买卖的条件有哪些呢?安置房一旦进入市场就会像商品房一样,其买卖的条件就是市场存在的买卖条件,但是具体到不同的地方肯定会存在差异。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
      在实践中,虽说贷款买房一般是存款不多的年轻上班族的救命稻草,但贷款毕竟不是一件小事,购房者随时都可能会因为没有没有及时还贷而被告上法庭。所以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情况,购房者需要注意一些问题。那么,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的问题有哪些?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贷款买房子应当注意...


·一房多卖最终房产归属谁
      一房多卖最终房产归属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权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时购买,如果各个买家都...


·怎样来办理房屋继承?继承房屋应如何办理
      实践中,当家里的老人过世时,往往会留有房产,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对于这中房产,其继承人是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来继承的。那么,这种情况下作为继承人应该如何办理房屋继承手续呢?如果不完成房屋的继承过户,意味着之后无法对继承的房屋作出处分。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办理房屋...


·南京二手房交易个税政策
      

(一)、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有两种:

1、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以评估价为准)-房屋原值-相关税费-合理费用
(1)、 房屋原值如何确认?应准备什么审核资料?
答:原值里的相关税费按购入...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房屋公证析产手续是怎样的? 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但如果在离婚判决或离婚协议(民政局备案)中已经约定了房屋归属的,可以不再办理析产公证; 2、办理抵押权银行规定的事项;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大约10个工作日,各区略有不同); 4、到房管局办理离婚析产...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首付比例是多少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首付比例是多少近年来国家出台了自住型商品房等惠民政策,在这项政策下,越来越多的人对于购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有信心。房地产的价格在各个省市都不便宜,而自住型商品房首付的出现无疑是给大多数人带来福音。那么自住型商品房申请首付比例是多少,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供您参考...


·年湖南宁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年湖南宁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湖南宁乡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第十八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 2、第十九条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限购房什么意思?限购房有哪些限制?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限购,出现限购的情况也是千差万别的,为了减少交通拥堵抑制私家车的出行等,会出现车辆限购。现在也在新闻中看到许多城市都出台房屋限购的措施,那么限购房什么意思?限购房限制的是什么?下面我们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限购房 限购房是指限购房政策,即“楼市限购...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
      一、假离婚复婚后按揭房是共同财产吗?离婚到复婚期间房屋的首付和按揭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复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的一般加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分割,但是所占比例小可以再婚后签署财产协议,约定房屋属于共有。二、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