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我国经济的发展伴随着公司企业的发展,近几年大中小型企业在飞速发展,对国民经济有着一定的影响。企业要稳定发展就需要通过各种手段来进行融资发展,让企业的额规模变得更大等价稳定,在借贷过程中会涉及到担保抵押,在公司法中有详细的规定,那公司法抵押担保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人提供担保,是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的,即允许公司“自由”提供担保。
1、章程有规定的情况
公司担保可以认为属于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内容,一般而言,公司章程会规定担保计划需要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才得以实施。若公司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就对外签订了担保合同,或者担保的总额超过了公司章程规定的限额,此合同的效力就存在疑问。这种情况下对公司担保进行限制的,从形式上看是公司法关于章程和公司担保的规定,但是从实质上看,是公司的章程对公司对外担保进行了限制。公司是为了实现约定的特定目的(营利)而以法律行为设立的私法上的人的联合体,公司章程是这一联合体中人的意志的体现,是约定而成的,本质上是“意思自治”的反映。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认定担保合同无效,必定影响到主合同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的利益,则实质上是将这一“联合体”(公司)中的人的意志强加于主合同的债权人以及债务人,让公司章程制定者之间的约定对第三人(主合同的债权人)产生约束力,而合同产生的债权是相对权,不应该对第三人产生约束力,债权人没有过错,对担保的合理期待是应当受到保护的。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对外签订的担保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2、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对公司担保的问题作出必须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则应该运用关于代理的规定。如果公司法定代理人没有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就代理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可以认定担保合同效力待定:事后经过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可以追认合同为有效;如果事后没能通过决议,则似乎可以简单地认定对外担保合同无效。但是这样理解存在一个问题:同样是没有通过决议,在公司章程有规定的情形下,不经过决议对外担保合同仍然有效,在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能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形,二者存在矛盾。因此,在事后公司不追认或否决的情况下简单地认定对外担保合同无效是难以自圆其说的。事实上,在上述合同效力待定的情况下,即使事后没有通过决议,也可以参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用表见代理来认定代理行为有效,继而肯定担保合同的效力。如果对债权人苛加审查法定代表人担保代理权的义务,不但难以操作,更可能大大增加市场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不利于经济活动的开展,违背了商法鼓励交易、保障交易便捷的原则。
二、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如果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就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了担保,则违反了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应认定此担保合同无效。与第一种情况不同,这种情况下,公司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有着密切的联系,包括经济上的联系和法律上的联系,甚至在很大程度上,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决策有着一定的影响力,更有可能也更有能力利用公司担保来谋取私利。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维护经济秩序,有必要对这种担保设置更高的门槛。公司法将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单独予以规范,或许也正是出于这样的考量。在市场经济的激烈竞争中企业要想顺利的发展就要不断的壮大自身的实力,更多的企业通过融资的方式来让企业变得更强,也就是通过筹集资金来扩大公司规模,而在筹集资金过程中抵押担保要严格按照法规来进行,确保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当公司的部分股权面临转让的时候,我们需要写一份协议来规定一下股权转让后的相关事宜。那么,一份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应该怎么写,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合理权益呢?下面,我们就结合下面的相关范文来为您解释说明一下公司部分股权转让协议的具体写法。 一、公司...


·公司法人非法变更需要怎样处理
      公司法人变更后出问题如何处理法人代表简单来说就是,其在职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对外从事经营活动,因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公司。也就是说,法人代表在职权范围内,以法人名义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行为就是公司的行为。一般情况下是无须承担任何责任,但是如果法人代表故意为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触犯了...


·公司偷税漏税个人责任是谁?
      公司偷税漏税个人责任是谁?公司方面在偷税漏税的时候法律个人责任一般都是会在公司法人、公司财物或公司主要负责人当中产生,并不是所有的偷税漏税都是公司法人的责任。公司法人一般只是在指示别人去做、明知公司内部人员偷税漏税不制止和与法人有直接关系的情况下才会有个人责任。偷税漏税罪这是一个...


·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都有哪些
      一些经营得体的民营企业给社会创造了很多的就业岗位,至于给政府税收和国家经济发展所作出的相关贡献就更不需要多说了。民营企业在发展的时候更多的都是来自于企业内部一种坚持不懈的创业态度,而且相较国营企业融资的方便快捷,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就更为鲜明一些了。 一、民营企业融资的特点都有哪些...


·公司解约赔偿金怎么算?
      公司解约赔偿金怎么算?公司解约赔偿金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长短来进行确定,工作的时间越长,相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也就越长,如果已经年满一年的时间,那么支付一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工作时间不满一年,但是已经满6个月,直接按照一年来进行计算。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一、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的情形有哪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9条规定,在以下四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


·公司法律治理的机制有哪些
      公司法律治理的机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法律对人们的行为作出了约束,人人都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运营一家公司也同样如此,公司的治理离不开法律。那么你知道公司法律治理的机制有哪些吗?本文将为您详细列举出公司以法治理的相关规定,供您参考学习。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 一、公司法律治理的...


·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
      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 家族企业在生活是很常见的,那么家族企业改制案例有哪些呢?家族企业关系到根本利益,对于产权制度是需重视的,该制度特征分为外部特征和内部特征,在家族企业制度出现的问题是需进行改革的,改革途径有很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改革途径。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


·公司股权收购需要规避哪些风险?
      公司股权收购需要规避哪些风险? 一、公司股权收购需要规避哪些风险? 1、出资不实瑕疵中的法律风险。即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认缴出资额,法律规定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缴出资,多发生于知识产权等非货币出资中。因此,对出让人出资种类的考查,也显得十分必要,尤其是非货币出资,容易发...


·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提议是否合理
      一,公司召开股东会的提议是否合理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的变更其实就是建立在公司要有合并或者分立的这些重大的事情的基础之上的,变更公司法人就是要代表着对企业的营业执照,相关的证件代码等全部都要重新办理的。这跟一般情况之下的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的性质完全是不一样的。因为变更公司法人事情重大,所以可能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