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通常小轿车规定的准载人数为5人,但有些时候可能会出现超员的情况。这样的行为已经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交通违章行为了,因此就要按照规定对驾驶者进行处罚。那么您知道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吗?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小轿车超员怎么处罚

小轿车也属于载客汽车的范畴,所以,小轿车超载也是要接受处罚的。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规定

二、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三)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二)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可能有的人认为,一辆规定5人座的小轿车,坐上5个大人和1个四五岁的孩童也是完全可以的,这应该不是超载。根据相关规定,孩童也按一个载客计算,所以,大人抱小孩儿坐一个座位也算是超载驾驶,同样要受到小轿车超载处罚扣分。

驾驶车辆出行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载客,一旦超载将按照小轿车超载处罚进行扣分,孩童也按一个载客计算。

二、车辆超载和超限有什么区别

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主要研究的是车辆装载与公路的关系,特别关注的是公路的正常使用。

超载: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量,对超载的核定,主要关注的是汽车性能以及由此而引发的行车安全性。

超限和超载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超载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根据不同: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例如载质量不满1000公斤的小型汽车装载1200公斤就是超载;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不同等级的公路(含桥梁)其设计的限载标准是不同的。

2、超载和超限的客体物不同:虽然两者在货物装载中均有超重、超高、超宽、超长的表述,但超载既有货物装载,又有客运超载;而超限只在货物运输中有,客运中没有超限的规定。

3、超载和超限的执法主体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条规定,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根据《公路法》第8条规定,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另据有关法律要求,在没有综合执法授权的前提下,公安机关和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只能各执自己的法,不能越权。

4、超载和超限的法律责任不同: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超载的法律责任包括《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8条规定的5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可以根据国务院《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80条规定在罚款或者警告同时并处吊扣1个月以下的驾驶证,因此超载只有行政法上的法律责任;根据《公路法》第 75条和第84条规定,超限的法律责任是罚款3万元以下,造成公路损害的还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超限有行政法和民事法律上的双重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的规定小轿车超员的处罚是与运营客车超员的处罚是一样的,此时需要详细区分小轿车超员的具体情况,然后给予不同的处罚。


·五金交电经营范围有哪些?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楼房越来越多,需要买房装房的也越来越多,而在装修房屋时经常听到五金交电等名词,一位在购买建材产品时一定需要购买的就是五金交电,五金泛指金银铜铁等金属,而交电则指交流电用的电器或工具。那么,下文就随我们共同了解一下五金交电经营范围有哪些吧。一、五金...


·交强险什么情况下是免责的
      交强险什么情况下是免责的(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


·连续碰撞交通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是否可多次使用
      交强险设立目的是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而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区分责任的赔偿特点也使得伤者的权益能够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这在伤者自身也存在一定责任的交通事故中更是如此。所以在多车连续碰撞的事故中,同一车辆的交强险能否多次使用成为了受害方非常关...


·轻微交通肇事弃车逃逸怎么处罚?
      弃车逃逸处罚如下: 1、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2、根据...


·车子被划了没买划痕险怎么报保险?
      车身划痕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是指由于他人恶意行为造成车身划痕损坏,保险公司将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无明显碰撞痕迹的划痕.车损险: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 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车损险也就是针对车辆本身的损失...


·醉酒驾驶包括摩托车吗?
      醉驾这个词想必您都不陌生,那么对于汽车醉驾的处罚规定想必您也知道有多么的严格。可大多数人不知道的是,醉驾包不包括摩托车呢?其实关于这件事国家很早之前就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我就为您整理一些关于醉酒驾驶包括摩托车吗的资料。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残疾误工费计算标准是多少?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


·1、交通事故发生后
      1、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当立即拨打122报警电话,请交警到达现场。 2、交警到达现场后进行现场处置、现场调查,如果肇事者逃逸的,未查获者,自查获之日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查获的,由当事人书面申请,规定期限内由公安机关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3、...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在我国单位不交社保怎么赔偿 员工只要是和正规的用人单位在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用人单位就应该按照国家的规定为员工购买社保的。这一点是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并且当初在签合同的时候,关于社保的相关条款也应该在合同当中有所提及的,有些时候可能职工就忽略了这部分。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在我...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上下班途中”的规定进行了细化,《规定》自9月1日起施行。...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可否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意见》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行为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