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在当今时代,一提到工程质量,想必您心里面都非常清楚,国家对于工程质量是要求非常严格的。所以说各验收单位在进行验收的时候,也是十分严格的,会按照国家的要求来对建筑的质量进行工程上的验收。其实,对于建筑方和企业来说,也需要了解一下,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的问题。

一、评定工程质量的依据是什么?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条件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重要条件是: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各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合格工程不允许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对工程出现的一般质量问题,验收规范对允许范围做了具体的限定。因此,工程验收时,对发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和大部分一般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处理,达到合格要求后工程才能验收合格。

但是,验收合格的工程依然可能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和一般质量问题的机率,这是因为工程验收的是以最小的验收单位检验批开始的。检验批的质量是按照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质量检验的,其方法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选择相应的抽样方案,这样在检验过程中就存在着合格质量水平的生产方风险α(指合格批被误判为不合格的概率);同样存在着使用方风险β(指不合格批被误判为合格的概率)。只是通过严格验收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机率能得到有效地控制而已。所以合格工程可能不出现质量问题,但不能绝对保证不出现质量问题。合格工程的特征就是合格保证率得到提高,风险概率有效降低。

我们在上文为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可以看出一个比较好的工程质量,不仅要求建筑单位在建筑的时候要对,建筑的人员,建筑的结构等都有着技术上的要求。并且对于验收单位来说也是如此,验收单位也需要具有相应的资质以后才可以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只有在多方共同努力的情况下,工程质量才有所保障。


·工伤死亡赔付多少,工伤赔偿纠纷怎么解决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要是受到了损害的话,此时情况比较好的就是一点皮外伤,要是严重的话甚至会直接导致职工的死亡。而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那此时作出的赔付也是不太一样的。究竟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工伤死亡赔付多少钱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


·鼻骨折致轻伤二级误工费要赔偿多少钱?
      鼻骨折致轻伤二级误工费要赔偿多少钱?1.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2.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3.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


·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工伤,即劳动者要是在工作范围内、过程中人身受到了损害的话,经过认定属于工伤的,则此时可以申请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在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可能很多人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上下班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上下班...


·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钱?
      劳动合同为签约双方都提供了权利和责任的保障。对于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以及应该享有的权利都有着明确的规定。然而有时也会出现违约的状况,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那么劳动合同违约金多少钱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 关于劳动合同违约金的数额: ? 劳动合同违约金多...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浙江劳动争议案件处理的意见 一、处理原则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遵循平等保护、公正及时、优先调解、法不溯及既往等原则。 二、受案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产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的用工关系,按雇佣关系处理。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仲裁方式索要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 如何用仲裁方式索要赔偿?   一、提出申请   (一)申请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诉...


·什么工作可以有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有哪些?
      现实的生活中其实很多的公司和企业为了能够留住和招收更多的员工一般都会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为他们购买和办理社会保险,但是实际上不是每一家个用人单位都会给自己的员工办理五险一金的,那么什么工作可以有五险一金呢,五险一金包括哪些? 一、什么工作可以有五险一金 1、只要具有用人权利能力...


·公司克扣绩效工资该怎么办
      公司克扣绩效工资怎么办?绩效工资是以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为基础,实现将工资与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工资制度,它的理论基础就是“以绩取酬”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对员工进行调控,以刺激员工的行为,通过对绩优者和绩劣者收人的调节,鼓励员工追求符合企业要求的行为,激发每个员工的积极性,努力实现企业目...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
      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什么?年底双薪加班工资规定是按照加班的时间,然后乘以他的平时的工资再乘以200%,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中关于代通知金的规定就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 代通知金...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职工自愿加班超过法定时限企业是否违法 法定的加班时间为不超过36小时,即《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