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伤认定程序无锡市是怎样的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工伤认定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由于一些原因对自身身体造成了一定的伤害而进行鉴定该侵害主体的行为。当劳动者在工作时收到上海,需要申请赔偿时,少不了的会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认定程序无锡是怎样的,需要哪些材料呢,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条件:


1、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2、工伤或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及护理依赖程度鉴定。

3、工伤职工超过12个月以上的停工留薪期的确定或旧伤复发仍需治疗的确认。

4、工伤职工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确定。

5、职工有关伤残情况是否为工伤所致的确定。

6、职工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

7、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其他部门委托的鉴定。

二、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材料:

(一)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鉴定申报

(1)《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单位和个人共同委托鉴定的,须由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名。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在《申请表》中“鉴定类别”栏内由市社保中心工伤生育科审核盖章。

(2)工伤认定书。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因工负伤救治原始病历、出院小结、片子等有关资料。手术记录、出院小结由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 “病历复印专用章”。

(5)患职业病人员须提供职业病诊断结论。

(6)劳动能力鉴定费。

(二)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

(1)《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由单位和个人盖章签名。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须在《申请表》“鉴定类别”栏内由市社保中心退管科审核盖章。

(2)《鉴定申报花名册》(花名册上须提供单位社保代码和职工个人社保代码)。

(3)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完整病史材料,其中病理报告、手术记录、出院小结需医院病案室复印并加盖“病历复印专用章”。

(5)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无锡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流程:

劳动能力鉴定的医疗检查实行指定医院、规定时间、集中封闭体检的办法进行。集中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告知申请人。

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职工鉴定申报

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医疗期满或伤情相对稳定,存在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应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也可由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出申请。

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申报

1、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必须在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后进行。

2、劳动能力鉴定由单位按《关于印发〈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程序〉的通知》(锡劳鉴[2002]1号)文件要求的程序,填写《无锡市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直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报。

综上所诉,工伤认定是在指定医院集中封闭进行,时间和地点由劳动鉴定为运会通知申请人。存在残疾或有影响劳动力的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通过上面的学习,相信您对工伤认定办理的条件,申请办理的材料和工伤认定程序无锡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当您进行工伤认定时一定要将材料准备齐全,避免出现材料忘带的情况,最后希望您在工作中一定要小心谨慎,避免出现工伤。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是怎么样的? 一、申诉受理 当事人申请处理劳动争议,须提供以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及其副本。须载明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职业、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内容。副本数量与被申诉人数相同。 2、证明申诉人请求理由和事实的文件资...


·一、去做了工伤鉴定多久才能出结果?
      一、去做了工伤鉴定多久才能出结果?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2、一般来说,申...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保修时间规定有什么?
      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保修时间规定有什么?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是指房屋在竣工验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对于房屋出现问题的无偿修复行为。我国有统一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那么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保修时间规定有什么呢?根据规定房屋防水保修为5年,供热、给排水及电...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不仅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合同纠纷发生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不仅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合同纠纷发生时处理纠纷的主要依据。合同纠纷案件也是近年来高发的一类案件,那么这一类案件适用哪些法律呢?接下来,我们将向您详细介绍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释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解...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


·做完工伤鉴定几天能拿到钱
      日常生产生活中,我们做完工伤认定拿到鉴定结果以后,没有什异议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相关法律为自己发放补偿金,在这个过程当中,相信各位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就是做完工伤鉴定几天能拿到钱。针对这一问题,在我国的相关法规当中也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我们将为您做出详细介绍。 一、做完工伤...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
      一、女职工特殊时期的劳动关系可以解除吗?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


·我们大家对于工伤保险并不陌生,工伤保险也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
      我们您对于工伤保险并不陌生,工伤保险也是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当我们伤情被认定为工伤时,我们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带来的相关合法权益。当工伤寻求赔偿时,工伤鉴定要走怎样的程序呢?跟我们我们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工伤鉴定要走怎样的程序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工伤...


·如何避免竣工验收高空坠物危险?
      高空坠物被誉为城市中悬在头顶的伤,作为一种十分危险的社会现象,高空坠物,近些年来不断地发生,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注意,而建筑建设方也对高空坠物这种十分危险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一般情况下都是在竣工的时候通过验收的方式对高空坠物进行排查,下面我们就看看竣工验收高空坠物危险应该怎么避免?...


·根据《职工工伤休假管理规定》骨折工伤休多长时间假?
      根据《职工工伤休假管理规定》骨折工伤休多长时间假? 想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故而,国家在立法上,更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在任职期间,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任务受伤时,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等等,对于一时不能痊愈的用人单位应该批准其休假修养。根...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
      无效劳动合同的常见情形有几种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