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段婚姻走到了尽头,夫妻双方除了对财产进行分配之外,最重要的是商议如何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夫妻离婚之后,如果由父亲抚养孩子,那么母亲就需要每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用于孩子的生活及教育等花费。那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一、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离婚协议,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了约定,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到法院进行协议离婚。离婚后一方不承担抚养费,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通过组织部门(如不承担抚养费一方的组织或其他社会组织)、亲朋好友作工作,劝说另一方主动履行抚养协议。如果劝说无效,可以子女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定。
二、离婚后抚养费计算以及给付期限
《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分,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计算子女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具体的计算方式为:有固定收入的,按有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依据当地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成年或子女能独立生活时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法律只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的,可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及方式,直接关系到子女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子女今后的生活。因此,离婚时,应将他们明确地写在民事判决书中。首先,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如果父母不履行义务,会受到法律的惩罚。离婚后母亲不给抚养费,父亲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母亲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应到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在此之前,抚养费的支付都是法定义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
      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人都知道可以生二胎了,也就是不再像以前那样规定只能生一个孩子,但是很多人对于社会抚养费存在一个误区,他们认为社会抚养费没有存在的必要,但是事实上还是需要进行征收的,比如说有的人超生第三胎。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社会抚养费怎样征收?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


·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标准是什么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


·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是为了让公民能够在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侵害时及时救济自己的权利而设置的,申请国家赔偿是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时效的,在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之后应当及时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那么国家赔偿申请时间在法律中是怎么规定的呢,让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国家赔偿申请时间有哪些规定? ...


·离婚协议签字后就生效吗
      协议离婚的夫妻,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就离婚的相关事先进行协商,并且还要达成一致,之后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那这个离婚协议是在双方都签字后就生效吗?不少人在这方面都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告诉您离婚协议签字后就会生效吗。一、离婚协议签字后就生效吗协议离婚时并不是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即可以生效...


·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时候用到
      当身边的朋友犯了很大的罪行时,被检查机关带走,警察会告知家人这个属于国家公诉类按件,情节会比较严重,我们在担心的同时,首先要了解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时候用到,下面我们将告知您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好让身边的朋友可以及时避免,预防走上犯罪道路。 一、国家公诉是什么意思?什...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
      夫妻离婚后还能起诉家暴吗?当今社会倡导的是和谐社会,和谐社会首先要家庭和睦,然而一些人不仅不跟进时代的步伐,还追求历史的倒退,对家庭成员进行家庭暴力,侵占损害人格尊严,重者损害身体健康。家庭暴力不仅不利于家庭的和睦,而且对于当事人以及后代的身心健康也是会造成极大的损害,从而影响到...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
      夫妻财产约定有哪些注意事项1.约定的主体。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约是从事一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


·一、农村一般抚养费多少钱?
      一、农村一般抚养费多少钱?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①子女的实际需要; 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


·结婚程序该如何办理,结婚有怎样的流程
      结婚,是男女成为合法夫妻关系的重要步骤。在我国,也只有办理了合法的结婚登记手续后,才能建议新的人身关系。那么您知道这个结婚程序是怎样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结婚程序有哪些流程 1、结婚登记是建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 我国民法典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


·怎么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国的长治久安,而且有可能影响我国在国际事务中的地位。因此,我国一系列保密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了保密的范围、事项,非法获取国家秘密行为违反我国的保密法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那在实际案件中,该怎么认定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呢?具体来说,非法获取国家秘密...


·一、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算重婚罪?
      一、 法律规定何种情况算重婚罪?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