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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罚金裁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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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执法机关在查处一些违法行为的时候,或者刑事案件在审判的时候,都有可能对当事人处以罚金的附加刑。当事人需要按照法院的判决,向国家交纳一定的罚金。但是在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下,对某些人也是可以进行减免罚金的裁定的。在下文中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减免罚金裁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罚金?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二、减免罚金裁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

××××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刑×字第××号

罪犯……(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已经本院审理终结,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其中判处被告人×××罚金人民币××元部分,在执行期间,由于……(写明罪犯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具体情况),缴纳罚金确有困难。经罪犯本人提出申请,本院查证属实。依照……(写明对罪犯×××减少或免除罚金的具体内容)。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

三、罚金的适用情形

罚金的适用对象是经济犯罪,财产犯罪和某些故意犯罪。

人民法院对犯罪判处罚金有两种情形:

1、单位犯罪。对单位犯罪,人民法院可以对单位判处罚金

2、犯罪分子。对犯罪分子处以罚金,可采用单处罚金和并处罚金两种方式之一。

对犯罪分子单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判处自由刑的罪犯。

对犯罪分子并处罚金,是对犯罪情节严重、必须要判处管制以上刑期的罪犯同时判处罚金。

对犯罪分子判处罚的金额,刑法分则没有具体规定,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具体金额。

被判处罚金的,犯罪分子或其亲属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依判决书确定的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应当强制缴纳,如若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罪犯有可以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

被判处罚金,只有发生不可抗拒的灾害,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以上资料就是针对,减免罚金裁定书的格式是怎样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看出,一般来说减免罚金的裁定书是由人民法院出具的,当然只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人员才会进行减免罚金的决定。我国法院在执行任何一项决定之前,都是有着严格的法律依据的。如果说犯罪嫌疑人所犯的案件是不是用于减免罚金的,法院也不会对罚金进行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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