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不配合怎么处理?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不配合怎么处理?关于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都会使用同一种方法来解决,那就是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运用感情道理游说。今天的我们为您带来了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不配合的有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操作或者说处理的过程。

一、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

1、 第四十条第一项,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3、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4、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㈠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㈡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重庆市企业职工病假待遇暂行规定》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 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二、实际操作

1、员工应该享有的医疗期

案例中可清晰的看到该员工应享受6个月的医疗期,但该员工身患癌症,实属疑难杂症,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可以就此情况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延长该员工的医疗期到24个月,现在公司已经给予了一年的医疗期,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延长劳动期至24个月,以表示公司对于员工的额外关照,这点要跟员工及其家属讲解清楚,公司的立场,公司对员工的关爱等等,让员工换位思考,也理解公司的处境。

按照法律来讲,公司如果真的给予24个月的病假,并按时给员工发放相应的工资,如果24个月之后员工还是坚持延长病假时间或者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上也是说不过去的。

2、员工应该得到的工资、补偿金等。

案例中说道,公司要求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病假期工资、补偿金、赔偿金依法给予,算法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即可。

3、员工不同意离职?

(1)对法律法规不了解;

员工毕竟不是律师不是HR从业者,对于各种各样的法律法规不甚了了,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公司应该安排专人就政策,以及公司给员工做出的额外付出等等告知员工,让员工从法律的角度明白公司对员工的关爱。

(2)想减轻家庭负担

其实,说到底,员工心理有担忧,害怕失业,害怕给家庭带来的巨大压力,所以只能抓住公司“这根最后的稻草”一搏,员工没有坏心,可能就是单纯的想减轻家庭的经济压力,所以公司在给员工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外,建议可以给一些额外的经济补偿,或者组织依稀员工关爱活动,号召您献出爱心,帮助同事,为该员工募捐,这也能从一定程度上让员工缓解经济压力,还能让员工感受到公司对自己的真心。

4、公司安排慰问

公司分层级进行员工慰问,如员工级别、主卦级别、经理级别等,慰问金由公司支付,派代表前去,增加员工对公司的情感认同。

5、最后再派人事部门去和员工协商离职。

人说“人走茶凉”,员工也害怕这样,如果没有了劳动关系,那么她的后期生活根本无法保证,甚至家庭还会陷入无尽的黑暗。得一场病,小康家庭直接回到解放前。人事部门应该充分抱着理解和尊重,关心和理智的心情去处理这个问题。对于员工该争取的要争取到,对于公司,也要依法去处理一些事情。

通过上文的阅读,相信您对于医疗期满解除劳动合同不配合怎么处理的这个问题都有了了解,但是我们还是要提醒您一句一般情况下没有员工会不配合的除非公司侵犯了他的个人权益,所以对于公司来说,解决的最好方式就是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医疗事故受害者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医疗事故举证,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


·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
      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患者在就医的时候如果因为医生的过错或者是医疗机构的条件等等很可能会造成医疗事故,而医疗事故中的医患双方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时候就会造成医疗纠纷,那么对于患者来说,如果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办呢?您跟随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关于这个问题的介绍吧。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


·北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医疗事故发生之后必然会涉及到一方的赔偿问题。在赔偿的时候首先是应当以协商为主,协商不成的,才会到法院进行起诉,然后根据法院的判决进行赔偿。当然,赔偿是由法律规定的标准的。因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北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北京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一)医疗费:按...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
      江西省医院物业管理额合同期限是多久物业管理是当今时代人们最熟悉不过的了,一般在购房以后,公民就需要交纳一部分的物业管理费,交纳物业管理费以后,物业公司会为小区的住户提供一定的物业服务。除了住房物业管理,实际上目前在各省市的医院也有着专门的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肯定都是要签订具体的合...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一、判决后多长时间可以申请保外就医 申请保外就医并没有时间限制,只要逐步完成审批程序就可以申请办理监外执行。 二、申请保外就医的情形是什么 1、《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对于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构成医疗事故的,此时达到一定程度之后,则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医疗事故犯罪,那么后果就是很严重的了。但是具体来说,究竟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有哪些构成医疗事故罪...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生病需要到正规的医院就诊,这是对自己的生命健康负责,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在正规的医院也会发生一些医疗纠纷,很多人想要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医疗纠纷赔偿限额是怎样计算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


·律师代理医疗事故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代理医疗事故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代理医疗事故纠纷案件办案流程: 一、接受咨询 了解医疗纠纷发生的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目前所处的状态。并作出初步的分析和判断。 二、受理条件 1、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损害赔偿纠纷。 在决定是否受理...


·法医鉴定轻伤标准2023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一、法医鉴定轻伤标准是主要内容是什么样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 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 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


·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一、暂予监外执行医学相关问题是怎样的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


·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
      医疗纠纷解决方式有哪些?在现实生活中,医疗纠纷的发生是普遍存在的。我们知道,每个人都不愿意遇到医疗纠纷,但是既然已经发生,就要想办法进行解决。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医疗纠纷的解决方式也会有所差别。对此,为了便于您了解,下面将医疗纠纷解决方式介绍给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医疗纠纷解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