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日常生活中,开发商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的现象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日常生活中,开发商征收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的使用权的现象是时有发生的,为了保护被拆迁户的利益,开放商在征收后需要陪给回迁户房子,此类房屋也即拆迁户房。由于回迁房的价格较为便宜,故而不少人会选择购买,在北京生活的朋友,你们是否知道北京回迁房能贷款呢?
一、北京回迁房能贷款吗?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每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迁房的售价都普遍低于商品房的售价。回迁房与商品房一样,都有房产证,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只有购房合同而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无法上市交易。在银行办理房屋按揭贷款的时候,实际上是将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抵押给了银行,所以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抵押物一般要求为普通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及已购公房由于涉及再上市的税费不缴等政策限制,一般银行不接受以此进行抵押。回迁房如果想办理按揭贷款必须具备以下三点:1、必须出示回迁协议来证明该回迁房性质是否受到政策限制2、回迁房必须五证齐全3、回迁房必须已经拿到房产证,仅有回迁证是不能贷款的银行才会再根据房主提供的其他材料来办理后续贷款手续,但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民间贷款,回迁房的价值评估一般不会太高。
二、购买回迁房需要注意什么?
如果是买的回迁房五证齐全就可以贷款!回迁房可以贷款的,前提是必须拿到房产证,仅有回迁证是不能贷款的。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民间贷款,回迁房的价值评估一般不会太高。银行只能为商品房和二手房进行贷款。而回迁户的房子不属于商品房,开发商不能跟他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而商业贷款则一定需要《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如果没有房产证的回迁房是不能进行贷款的。不过,回迁房是可以办理抵押款业务的。回迁房不是纯经济适用房,因此上市也没受到国家限制,可以直接办理回迁房贷款业务,但银行方面要求房主必须出示回迁协议证明房屋的回迁房性质,银行才会再根据房主提供的其他材料来给房主做回迁房贷款手续。而纯经济适用房目前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业务。如购房者执意购买未取得房产证回迁房,需注意,回迁房业主手中只有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因此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回迁房能贷款,但是仅有房产证是不能办理贷款的,必须五证齐全。需要注意的是,回迁房只能办理贷款抵押业务。购买者在购买回迁房时,必须注意的是最好购买有房产证的回迁房,否则在购买时需要到公证处做工公证的。



·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书?
      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书? 土地是民之根本,不管国家发展得多富裕都离不开土地,人民也是。土地的制度也在随时发生变化,但始终不变的是都必须保证每位群众的合法利益,让人们的生活得到保障。得到法律认可受到法律保护。那么集体土地使用权合同书要怎样写?接下来我们与您分析解答。 土地使用合同书...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一方面越来越多的农民选择进城务工,其中有很多人就此留在了城市,不再返乡,另一方面城市基础建设范围不断扩大,涉及到周边近郊农村的土地需要被征用,那么,农民土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土地征收补偿标...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


·乌盟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乌盟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我国各地的征地补偿标准历来是当地群众关注的焦点之一,征地补偿的金额关系到当地群众的切身利益,政府在征地之前也会对当地的征地补偿标准进行公示。乌盟即现在的乌兰察布市,它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乌盟地区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乌盟地...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土地如果得到合理的使用不仅能够让使用者盈利还会带动一方的经济发展,但是土地使用权都是归政府所有的,想要使用都是要经过政府允许的,所以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这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


·欧洲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欧洲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在实践中,我们知道我国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是70年,其他用地根据不同的用途土地使用权期限也是不同的。近年来,有不少的人在海外购买房子,用以度假、工作、生活等等。那么国外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与国内的政策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欧洲土地使用权期限是多久。...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樟树市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樟树市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土地:富城街办、鹿江街办、淦阳街办。  补偿标准:区片价(水田):40302元/亩。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40302元/亩;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700...


·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也是人们十分关注的问题,征地补偿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避免出现在拆迁的过程中出现于民众的纠纷,给民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保障方法就是按照按照相关法规来进行补偿从而能很好的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那海阳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


·如何做好征地拆迁
      如何做好征地拆迁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


·安微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安微省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


·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
      年征地补偿安置赔偿计算标准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