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是损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法律中是怎么定义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成立,必须严格把握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成立本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是犯罪;第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不是出于过失的罪过心态,也不会构成本罪。要是各位对过失过失损坏轨道、桥梁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等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时候,可能涉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时,则不构成本罪。可见,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往往是损坏交通设施罪与非罪的分水岭。那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请继续关注本文。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指什么

(一)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概念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等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交通设施为侵害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构成特征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这是本罪区别于其他过失犯罪的显著特征。

2、犯罪客观方面

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损坏上述交通设备,危害公共安全,致使火车等交通工具倾覆或毁坏,造成严重后果的过失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己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自信的过失和疏忽大意的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造成的危害交通运输安全的严重后果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应当预见,因为疏忽大意而未预见,以致发生这种严重结果。

二、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需要注意的是,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成立,必须严格把握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成立本罪,必须造成严重后果,如果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则不是犯罪;第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如果不是出于过失的罪过心态,也不会构成本罪。要是各位对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还有不清楚的地方,不妨直接来电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了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而这其中的财产损失又具体分为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在计算交通事故财产赔偿数额的时候,需要结合这两方面的内容,下面就让我们为详细介绍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解释
      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解释 一、车位变更合同中的车位产权问题 一些地方规定某些地下停车位的建筑面积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划用途建造地下停车位,并和地上建筑物一样要计入整个宗地上的建筑面积。因此,该种停车位可拥有独立的产权,此类地下停车位可单独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也可以与...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是怎样的
      俗话说,买房需谨慎。特别是对于目前的二手房市场来说,更是如此。近些年来深圳二手房交易市场呈现出异常火爆之势,由于买房者的增多,二手房交易纠纷也逐渐增多,那么在深圳二手房交易时应注意些什么呢?接下来,关于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 深圳二手房交易注意事项 ...


·追尾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而前车一旦
      追尾事故的发生很多时候都是因为后车的跟车距离太近,而前车一旦采取紧急制动,反应不过来就直接撞上前车的屁股。在这种情况下对事故进行处理也是需要先做出责任划分的,那么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要怎么划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常见的区分前车后车为责任主体的方法: 1、后车撞行驶...


·交通事故脑外伤伤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脑外伤伤怎么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1、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


·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社会保险作为国家强制用人单位为所雇佣劳动者进行参保的社会和经济制度,为那些失去劳动能力、临时丧失工作和因身体状况而遭受损失的人群提供了生活保障。虽然不强制个体参加社保,但是还是很多人希望通过参保社保,那么苏州社保可以自己交吗?怎么交?在苏州,个体社保参保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非本...


·开发商交房陷阱都有哪些
      有过买房经历的人都知道,在房地产市场里面其实存在的水分很大,开发商为了能够尽快卖房、赚取更多的利益,往往会在交房的时候设置一些陷阱。那么常见的开发商交房陷阱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交房陷阱都有哪些 开发商在交房时容易出现问题,看看都有哪些陷阱: 1...


·火车撞死人怎么处理
      火车司机撞死人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故意撞死人,涉嫌故意伤害甚至是故意杀人,司机将会被判处刑罚。无违反交通规则,属于过失撞死人的,涉嫌交通肇事罪,也要承担刑事责任。无过失则为意外事件,不承担刑事责任。至于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故意的,由火车司机承担,过失的,由单位承担。《刑法》第一百...


·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
      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近年来,代驾作为一种新兴行业,随着经济的发展也在迅猛发展。很多人在喝了酒以后,就会选择与代驾公司联系,请人来代驾,避免酒后驾驶。但是,开车总是难免会发生意外的。有时在请人代驾的过程中,可能由于代驾的疏忽大意会导致违章。那么,原车主请人代驾违章怎么办?下面...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
      开车的人最不希望的就是发生交通事故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最好尽力对受害者进行赔偿,争取取得受害者及家属的谅解。那你知道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清单的内容有哪些吗?我们下文来跟你聊聊,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医疗费:包括挂号费、药费、检查费、住院费、整容费...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取保候审保证金是多少,交纳保证金应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必须要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才行,那么,你知道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具体应该交纳多少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讲解,希望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是多少 1、取保候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