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公司法人是按照公司法设立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组织。当今社会竞争压力大,工作可能事与愿违,在公司或企业上班或许因为待遇差想去别的公司同时上班,或者是兼职赚外快,那么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

是可以的,按照劳动合同处理,但不得有损原公司利益或者新公司的利益。企业法人可不可以去别的公司打工,这取决于是否和本公司的业务相冲突,另外还需得到股东会许可。

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成为法人代表后,其自然人格即被法人吸收,其以法人代表的身份进行的民事行为所承担的责任都由法人承担。但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我国规定了六种情况: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早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这些非法行为仍然由法人来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由此而引起的其他责任,法律并不免除,也就是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等处罚,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的八项行为,其中,第五项规定,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不得有“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行为。

第二百零九条也规定: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为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之行为,应对股东会说明其行为之重要内容并取得股东会之许可。

二、公司法人有什么权利?

法定代表人还有以下的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有关公司法人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吗这一问题,由上文列举的内容可知,公司法人是可以去别的公司上班的,但是前提是必须得经过公司的许可,并且不能损害公司利益。
?


·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内容是怎么样的?
       一、小微企业常见的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无形资产担保贷款 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能作为贷款质押物。 (二)自然人担保 自然人担保可采取抵押、应享受的利益质押、抵押加保证三种方式。可作抵押的财产包括个人一切的房产、土地使用...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
      上市公司法人义务股东规定内容是什么?一般我国的经济在不断的发展,随着发展还有很多公司企业,公司企业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依照法律规定成为公司股东后,股东会享有很多权利以及义务,譬如公司资产收益权等,公司股东享有什么权利承担什么义务因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不同也不同,那上市...


·深圳内资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缴税吗?
      深圳内资公司法人变更需要缴税吗?公司法人变更只需要缴纳相应手续费用,不用另行交税。变更法人的费用: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 一...


·一般合伙企业解散原因有哪些
      一般合伙企业解散原因有哪些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不包括什么?
      公司法规定出资方式不包括什么? 任何一家公司的成立都必须先有注册资本,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在成立登记时,注册资本是登记的必要事项;而注册资本的来源是发起人和股东的出资,只有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在公司筹建期间筹够了充足的注册资本,公司才能登记成立,那么,对于股东的出资方式法...


·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吗
      夫妻不管是在公司里面有股权还是在企业中有占股,这毕竟都是属于自己财产的一部分,能够给自身创造收益的。不过有的时候在公司或者企业中的股权,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的,那意味着在离婚的时候就要做出分割。不过此时您知道应该如何分割独资企业的股权吗?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


·年合肥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年合肥公司增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公司增资 公司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 1、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到20%,在注册后两年内补齐剩余的80%注册资本;一些项目对资金有要求。 2、企业主动增...


·隐名股东如何实现决策权?
      隐名股东如何实现决策权?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国有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
      国有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的规定有哪些?1、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一)上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包括上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但已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中间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适用的预扣率高于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预缴税款时,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


·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实收一致吗?
      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实收一致吗 一、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实收一致吗 一致的。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注...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这里的企业财产不仅包括企业成立时投资人投入的初始财产,而且包括企业存续期间积累的财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