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判决书的罚金不交刑满会释放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发现大多数的罪犯在被判主刑的同时往往也会被附加适用罚金,也就是说罪犯在服刑的同时,也是需要按照判决的数额交纳罚金的。那要是判决书的罚金不交,此时刚好刑期届满的话,那会是否会释放罪犯?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判决书的罚金不交刑满会释放吗
不交罚金刑满会释放。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我国《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的规定,《刑法》第53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综上,无力缴纳罚金,符合法律的规定,可以分期缴纳,却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判刑之后无钱缴纳罚金怎么办
罚金刑的判决一般由法院执行,执行时可根据罪犯的财产状况和申请,决定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罚金。为了保障罚金的顺利缴纳,多数国家往往将罪犯先行关押,等缴足罚金后再予释放,且关押的时间可适当抵免罚金的数额。如美国法律规定:宣判罚金后,可以将罪犯关押至缴清全部罚金为止,如果关押的期间相当于或超过易科监禁的时间,则认为罚金已由监禁代替,应释放罪犯。有的国家则相反,要给罪犯筹集罚金的时间,如日本法律规定:罚金在判决确定后30日内,非经本人承诺不得执行拘押。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立法都有一些变通的执行方法。主要有:关押一定时间,促使罪犯早日缴纳罚金,或者由法院判决易科监禁,以及指令其参加不剥夺自由的劳动,以劳动收入偿还罚金。如果罪犯遭遇灾祸,经济状况发生剧烈变化,无力缴纳罚金,法院可酌情减免。罚金刑具有自由刑所没有的优点,既可以给罪犯一定的惩戒教育,又可以避免罪犯在关押中受其他罪犯恶习的影响,特别适用于处罚经济犯,因而罚金刑的适用有代替短期自由刑而且日益扩大的趋势。 财产刑是对犯罪者的财产利益予以剥夺的刑罚。有罚金和没收财产两种。 罚金刑的执行如遇到罪犯拖欠、拒付罚金或无力缴纳时,各国立法都有一些变通的执行方法。主要有:关押一定时间,促使罪犯早日缴纳罚金,或者由法院判决易科监禁,以及指令其参加不剥夺自由的劳动,以劳动收入偿还罚金。如果罪犯遭遇灾祸,经济状况发生剧烈变化,无力缴纳罚金,法院可酌情减免。 没收财产刑是剥夺罪犯个人所有的一部或全部财产归国家所有的刑罚方法。没收财产一般由法院执行,没收财产的范围一般限于罪犯个人所有的与犯罪有关的财产,有的国家规定只要是罪犯个人财产,无论与犯罪有无关系均可没收。为确认没收物的所有权,多数国家法律都规定了一定期限,公开宣告没收财产,允许对财产持异议者提出所有权申请。现实中,如果对于判决书的罚金不交,此时确实是罪犯没有交纳能力的话,那可以考虑适当的减免罚金数额。但要是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不交纳罚金此时法院可能会强制执行其财产,当然,无论是在怎样的情况下不交纳罚金,在刑期届满之后其实都是要释放罪犯的。



·交通死亡事故全责缓刑是怎么判的
      交通死亡事故全责缓刑是怎么判的 一、交通死亡事故全责缓刑是怎么判的 交通事故判缓刑几率要看案件情节和悔罪程度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醉酒驾驶交强险赔偿吗? 会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章 赔 偿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会根据相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来判断谁是肇事方并且需要承担相关责任。在交警到达现场之前,当事人有义务保持事故现场的原貌等待专业事故责任判定。那么人行横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又是怎样的呢?为您解答。 一、人行横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标准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对发...


·刚入的新车买了划痕险吗?
      刚入的新车买了划痕险吗 刚入手的新车,相信不少车主都会视若珍宝,一旦遇上磕碰、划痕,那么车主朋友的小心脏可要难受了。那么,你的新车买了划痕险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的车辆划痕险的事宜,希望车主朋友们能够获得有效帮助。 一、如何购买划痕险?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


·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
      一、交通事故裁判书生效后应该怎样办理1、判决生效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


·交强险最高赔偿范围是什么?
      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增加,道路行驶压力也日趋增加,汽车刮碰在所难免。而对于有车一族而言,购买一份交强险无异于为自己的爱车规避风险而加了一道无形的保护。那么交强险最高赔偿范围又是什么呢?下面由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交强险的概念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


·未成年人交通肇事罪审查起诉会通过吗?
      一、未成年人交通肇事罪审查起诉会通过吗? 会追究的,交通肇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醉驾电动车标准是怎么样的? 具体要根据电动车是否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应当罚款20元。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不走非机动车道的罚款20元;醉酒骑着非机动车上路的罚款50元;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
      如果因为交通意外事故而导致双方在误工费上发生争执的,这种情况我们可能经常会遇到,那么可能就有些人想要提出疑问,这种行为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根据相关的说法,应该由责任方来进行赔偿误工费,详情来看下面的文章。 撞了别人的车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误工损失或营运损失的,责任方...


·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民工工资担保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民工工资支付担保申请书及董事会决议 2、企业简介(附验资报告、企业章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 6、企业资质证书...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