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拿刀威胁能构成什么罪要看犯罪嫌疑人威胁的内容,可能构成抢劫罪、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是恐吓威胁罪,也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认定标准,敲诈勒索"数额较大"的特殊认定标准,"多次敲诈勒索"的认定,敲诈勒索"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判处罚金的标准等内容。二、敲诈勒索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动机和目的。即:犯罪人可以不讲任何理由,不具有任何前因,直接故意非法强索他人财物。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非法占有的动机和目的,索取财物的目的只是为了自身合法利益,如:为了追索赔偿、追讨劳动报酬、追索债务等,而使用了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根据威胁的内容是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以及抢劫罪的,具体的还是要根据犯罪行为人当时的意图以及真实的行为表现进行判断的。



·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一般的诈骗行为而言,要想认定构成诈骗罪,则此时必须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或者符合一定的情节才行。在《刑法》中只是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规定,关于数额方面的规定则是在司法解释当中。那现在在我国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什...


·侦查羁押期限自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需要重新计算?
      侦查羁押期限自发现新的犯罪是否需要重新计算期限?侦查羁押期限自发现新的犯罪需要重新计算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又发现新罪的,要从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


·介绍卖淫嫖娼罪需要哪些证据?
      介绍卖淫嫖娼罪需要哪些证据?1、犯罪嫌疑人的申述。在她的陈述中,指认你为嫖客,与其发生了性关系.同时,你和她之间有金钱交易关系。2、民警的抓获记录。由目睹现场情节的民警自书或口述的证词。此外,其他证据诸如遗留现场的物证,都是证明卖淫嫖娼案件的证据嫖娼是违法的行为,在不构成犯罪的情...


·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抗诉去哪个部门?
      一、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抗诉去哪个部门?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抗诉是去人们民检察院的侦查部门。承办对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起诉或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不起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实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等工作。二...


·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中,不管是被告人、被害人还是检察院其实都是有权启动二审程序的,但其中被告人只能向法院提起上诉,而被害人则只能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但检察院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抗诉了。刑事二审案件也是有具体的审理期限的,那究竟刑事二审审理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


·开庭后犯人不认罪应当怎么办
      随着社会发展的多元化,每天有大量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发生,这就需要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同时并通过法院程序进行处罚。但是还有少部分犯罪嫌疑人会拒不认罪的,那么,应当怎么办呢?对于法院来说,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都不影响案情的处理,若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便自然不会进行处罚。一、开...


·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保险诈骗罪定刑标准是按照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数额巨大的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惩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非法持有毒品罪怎么构成的
      一、非法持有毒品罪怎么构成的 1、客体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国家禁止任何人非法持旨毒品,为此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我国先后颁布了《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铂精神药品管理条例》,这几个法规对毒品种植、制造、运输、使用、管理都作了明...


·中国刑法轻伤的有关规定
      轻伤是指由于外力等多种原因作用于人体,造成器官组织一定的损害的情况。轻伤的量刑以及赔偿方面的问题就成为您关注的重点。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中国刑法轻伤的法律规定,包括我国刑法中什么情况下算是轻伤,以及轻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的问题。 一、中国刑法轻伤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


·故意伤害罪是否告诉才处理
      故意伤害罪是否告诉才处理?轻微的故意伤害案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的范围,其中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包括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


·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处理
      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处理 一、走私普通货物罪如何处理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