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夫妻离婚后必须给抚养费吗?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在我国,夫妻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所以在离婚后,夫妻一方需要付给未成年子女一定的抚养费。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小众化,很多人对抚养费给付的具体规定不太清楚。那么,夫妻离婚后必须给抚养费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后一定要给抚养费吗?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它包含日常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是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婚姻法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因此,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给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如何确定子女抚养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者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第一条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一般情况下,离婚后未跟子女直接生活在一起的一方仍然要给未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继续浏览下方延伸内容,了解探视权方面的相关内容。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子女抚养权的确定标准 《婚姻法》第36条第2、3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993年11月1...


·重婚罪与婚外情怎么界定
      重婚罪与婚外情怎么界定 (1)重婚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但是婚外情却不需要负相应的刑事责任。 (2)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的。有婚外情,不一定构成重婚。 (3)行为人提供虚假的婚姻证明,骗取结婚证,这时非法的婚姻关系即告成立。法律重婚行为可能引起不法婚姻关系一直...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
      离婚财产转移如何认定一般来说,所说的离婚前的财产转移主要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转移的情况。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


·继父母子女证明的方式
      继父母子女之间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有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继承的关系。根据婚姻法规定,继父母子女之间如果形成了抚养教育的关系,则可以等同于亲生关系。那么继父母子女证明的方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带来相关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一、如何证明继父母子女关系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


·一、婚后丈夫的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后丈夫的财产怎么分配? 婚后丈夫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按照公平的原则分配,我国所确定的分割原则是: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女方、子女权益、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情合理地解决分割问题。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我国婚姻...


·离婚后女方可以争取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吗
      孩子,对于任何一个母亲来说,都是生命当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即使在婚姻生活当中,夫妻关系破裂以后,对母亲来说,孩子的抚养权将是母亲争夺的最重要的一个东西。并且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可能结婚以后孩子有两个,当其中一个判给另一方后,可能作为母亲也想争夺其中一个孩子的抚养权。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


·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
      离婚时财产纠纷怎么处理?可以协商处理或者诉讼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


·办理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办理离婚需要身份证吗?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


·结婚证弄没了可以离婚吗
      可以。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


·女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
      女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我们知道,抚养孩子是父母法定的不可推卸的责任,故而无论婚姻关系是佛存续,父母双方都是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在实践中,存在者夫妻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情形,当遇到此种情形时,女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一、女方不抚养孩子可以起诉离婚吗?人民法院审理离婚...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如何公证?   (一)申请。   申请公民、法人向公证机关提出的公证申请标志着公证活动的开始。《公证程序规则(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第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