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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认定为无效婚姻能分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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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也在一起生活,但是如果一方是被胁迫的,则可以向法院请求认定无效婚姻。而双方在生活的这段期间内,多少会产生一定的财产,比如双方工资等。那么,被认定为无效婚姻能分财产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
一、无效婚姻能分财产吗?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当然,并不是说所有的无效婚姻在分割财产时都完全按以上规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的第8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对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涉及的债权债务问题,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

1、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纯属个人支配,则另一方对此不享有权利亦不承担义务。

2、如果所享有的债权来源于双方的共同劳动所得、所承担的债务用于共同的生产、生活,则由双方共同享有债权和承担债务。

二、对无效婚姻是如何认定的?

我国《婚姻法》对无效婚姻采用的是宣告无效而非当然无效,就是只有经人民法院法定程序宣告,婚姻方可归于无效并产生公示性影响。最高人民法对此作了较为详细之规定。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之审理不适用调解,须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之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之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因此,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宣告婚姻无效。

透过上面这篇文章,我们给您分析了无效婚姻能分财产吗这个问题。既然双方是无效婚姻,则不具备法律效率,也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是这并不是说财产就不可以分,法院可以按照共有财产处理,充分照顾到女方、儿童的权益,根据双方过错程度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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