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正规上市公司法人章有几个?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正规上市公司法人章有几个?

公司的发展离不开与其他企业的通力合作,然而公司在对外的合作交往中又离不开印章。当签署合同、制定规则等重要文件时,必定用到公司的印章,盖上印章就代表该文件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力了。然而,一个公司法人章有几个呢?下面我们带来具体介绍:

一、公司法人章有几个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只能申请刻制一枚单位法定名称章。在法律上,一个公司只能有一个法人章。现在公章已经变为编码公章,那么只有备案的编码公章才是合法公章,私刻的公章是无效的,且使用私刻公章也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于合同,是可以被视为合同诈骗的。

二、公司常用的印章

(一)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二)财务章: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三)合同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

(四)发票章: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发票章。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根据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五)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三、印章的相关管理规定

根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买卖印章,不得非法制作、使用印章。

(二)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三)需要到外省、市、县(区)刻制印章的,凭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及有关申请材料,到刻制地同级公安机关办理准刻手续。

(四)需要刻制印章的单位应当到公安机关批准的刻制单位刻制;刻制单位将刻制的印章向公安机关办理印鉴备案后,方准启用。

(五)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法人章具体有几个的详细介绍。我们可以清楚知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任何正规上市公司只允许拥有一个法人章,任何单位企业都不能私自刻制公章。我们正身处当今这个纪律严明的时代,就更应该遵法守法,明法于心,不要只顾自身发展而忽略了国家法律。


·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
      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通常都是发生在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之间,至少为两个企业。而此时不正当竞争所带来的影响是很大的,主要是会扰乱市场。而作为企业要是对手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话,此时要考虑该如何应对才能减少给自身造成的损害。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企业要如何应对不正当竞争。市场经济...


·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补偿的方案是什么?
      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补偿的方案是什么?企业动迁是现代拆迁活动的一种分支,它不同于单纯的自然人拆迁户,企业动迁是它的办公楼动迁,但可能赔偿费用远高于企业更换办公场所的费用,在这种情况下多出来的部分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而自然人则不需要这样。本文将为您介绍一下企业动迁政策规定中关于企...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名义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名义股东 是指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名义出资人仅是名义上的股东。 1、名义股东利用实质股东的股权发生的民事法律事件一般按照善意取得的规则来处理。 2、债权人要求名义股东偿还债...


·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我有赔偿吗?
      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我有赔偿吗?公司以严重失职辞退的是没有赔偿的,单位依据你严重失职,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


·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有什么用?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会提取一些款项作为专款专用。但是很多人对于这些制度的实施不是很了解。比如什么是企业年金,企业年金有什么用?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企业年金 ? 企业年金是企业为职工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一般由有能力的企业自愿建立...


·公司法人经营中的责任主要?
      公司法人经营中的责任主要有哪些 已经成功注册登记的公司肯定是在不久的将来就要经营相关的业务的,所以这就意味着公司只要从开始经营的那一天开始法人代表就承担起了一些特殊的责任。也正是因为大多数的人从一开始都是规规距距的经营自己的生意的,所以这些本身就存在的客观事实就容易为您所忽略。...


·股东大会有利益关系的股东沟通怎样办理的
      股东大会有利益关系的股东沟通怎样办理的企业同股东沟通常用的方法有:1、鼓励股东直接参加本企业各种会议,提出有关改善技术与管理的建议。2、每年函寄红利支票,逢年过节邮寄各种产品并报告企业近况。3、招待股东参观企业实况,并与高级人员会晤或与职工聚餐。4、将企业的公共关系方案的详细内容...


·企业融资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融资协议书包括哪些内容?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 甲方: 乙方: 第二条:合作事宜 鉴于甲乙双方都具有明确的投资意愿和投资意向,经友好协商,彼此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着眼于未来的投资进行融资,特签订本协议。 第三条:甲乙双方基本权限 1、甲方全程谋略规...


·一个企业的管理能力
      一个企业的管理能力,同时也是对这些高管的考验,很多时候直接通过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能够反映出来的。并且和谐的劳动关系也在于公司确实能够采取一些有效的预防措施,把工伤事故的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当中的,随着企业这种意识越来越强烈,所以工伤事故比较少见,因此遇到工伤事故的职工本人自己就不...


·有些时候我们和公司签了合同以后却可能因为其他原因
      有些时候我们和公司签了合同以后却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被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件很麻烦的事,而且往往会给我们造成很多损失。所以我们应该索要应得的补偿,那么用人单位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公司补偿有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带您了解一下。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
      分公司负责人转委托签订合同可以吗?可以,分公司如果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其负责人有权委托他人对外签订合同,但应当在分公司经营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是设立分公司也应当依法到分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