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我们知道,政府在征地后会给被征地区域的居民一定的回迁房数量,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我们知道,政府在征地后会给被征地区域的居民一定的回迁房数量,以弥补拆迁损失。可是,因为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回迁房需要转让的情况。那么,回迁房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回迁房转让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 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二) 严防“一房多卖”的发生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在房屋买卖合同都有效的情况下,办理了交付或者登记手续,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出卖人将商品房数次出卖所签订的合同,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均应当是有效的合同。购房人一定要注意这一点。
(三) 买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四)?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回迁房在转让时需要注意转让双方的身份信息、并且需要约定好转让时过户和付款等的详情,以防转让一方在此过程中出现一定的纠纷。



·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一、父亲死了土地属于遗产吗? 父亲死了土地是不属于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由于宅基地不属于公民的个人财产,因此,宅基地的使用权人去世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是可以继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怎么规定?
      我们国家对于征地的方面的事情现在越来越多,因为我们国家现在为了发展自己就必须要完善相应的基础设施。这是我们都理解的,但是征地的话就意味着我们失去了土地,利益肯定会有损失,所以我们国家有征地补偿标准。那么江苏省征地补偿新标准如何规定的呢?类别及地区一类南京市玄武区、鼓楼区、白下区、...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有哪些?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包括有哪些?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都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


·外地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
      外地身份证丢失如何补办?在外地丢失身份证可以在外地补办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流程: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40元。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由公安机关查询全国居民身份证挂失...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5年是什么情况? 房地产开发商从国家或者集体的手里获得土地使用权后,才有资格进行楼盘的建设,简单的说就是获得许可证后才能进行后续的建楼,卖楼等等。如果房地产开放商建造的是商品房的话那么土地使用权是70年,但是盖楼需要时间,楼盘土地使用权少了五年就是用在了盖楼上。...


·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可以不?
      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可以不?我们经常看到网络上有人发帖问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可以不,那么相关的法律法规又是怎样规定的呢?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可能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希望能为您解除疑惑。一、公司注册地址与办公地址不一致是不可以的我国《...


·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我国国土面积广阔,我国许多地区特别是农村地区都存在着大量空置的土地。一些企业或者个人就会把握时机承包购买这些空置的土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从而进行投资建设。那么购入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还是无形资产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法律资料。...


·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
      一、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如何办? 1、农村宅基地被侵占应当属于土地使用权争议,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应当先向乡(镇)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不存在权属争议,就可以直接起诉要求返还。 2、 《土地管理法》第...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一、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建议最好还是咨询当地的农林水利局。 1、苹果树 培育期(1-5年)平均每株补...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
      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是哪里?《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新规定的关于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诉讼管辖地的规定:不动产所在地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我国的放假直线上升,甚至在有些地区出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的增长我国的放假直线上升,甚至在有些地区出现翻倍增长的情况,这种情形之下很多人根本买不起房子,只能选择租房来解决基本的住宿问题,特别是收入水平比较低的人群,租房是最佳选择,而最近几年出现的租售同权进一步保障租房者的权益,那厦门最新租售同权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