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01560386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 苏州律师苏州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苏州市区、昆山、常熟、张家港、太仓、吴江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无效合同处理原则是什么


苏州律师网 www.szLsw.net


  无效合同处理原则是什么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必须满足主体合格、意思真实、内容不违法等三个条件,任何一个条件的违反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那么要是合同无效的话该如何处理呢,有什么处理原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可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必须满足主体合格、意思真实、内容不违法等三个条件,任何一个条件的违反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须注意,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只有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合同才无效,如果损害的是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合同并不必然无效。这一点与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典》的规定不同。

二、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立即终止履行。

(一)无后果的不做处理

如:在合同履行前,被确认无效,此时尚未造成后果,可不作处理。

(二)在当事人之间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的方式可分为:

1、合同在确认无效前已部分或全部履行,而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又无明显损害的,一般应返还财产。如果返还时原物已经不存在或没有必要返还原物的,应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有过错的第三人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没收非法财产归国家所有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如双方都属故意,则双方都无权要求返还财产,应追缴双方已付给对方或约定付给对方而尚未给对方的财产,予以没收上缴国库;或根据有关法规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合同无效的此时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而要是当事人已经履行了合同的话,此时需要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的则就折价补偿。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要通知对方
      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要通知对方单方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二、单方解除合同一定会解除吗赋予了合同一方当事人,...


·运输合同为无偿合同吗?
      运输合同为无偿合同吗?签订履行运输合同,首先要了解运输合同的法律特征。在运输实践中,两个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以订立一份运输合同。从确定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角度分析,合同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互负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只尽义务,不享债权的合同。如果从当事人双方取...


·网络服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在哪里?
      网络服务合同诉讼管辖法院在哪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


·买卖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
      合同的法定解除《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将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


·单方面解除合同程序
      一般来说,对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具有单方解除权。但是如果一方想要解除合同,还是要经过一些特定的程序。一般的合同解除应该遵循下面的几个程序:一是行使解除权一定要遵守解除合同的一些条件。如果都符合法律规定的这些条件,想要解除的一方才有权利向对方直接通知解除合同,并且不用通过对方的同...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
      合同解除的前提是合同已生效吗而合同的解除是合同生效后,当具备一定解除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或双方协商,使合同效力消除,终止双方基于合同的权利义务的行为。合同解除可以是双方协商解除,也可以是先行约定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还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在出现某些法定情形时解除合...


·一、签无固定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无固定合同是可以随时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如果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正式合同期的需提前天30天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存在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劳动者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在双方签署合同后的合作过程当中,经常会出现一方做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这些情况有可能是不兑现合同承诺,或者延迟履行合同等。那么在知道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针对这个问题,律师 我们整理了以下资料,详细请阅读下文。一、对方违约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怎么查合同到期时间的?
      现在不管是工作还是其他事情很多时候都涉及到签订合同的问题,合同的签订视为了能够保证签订合同的双方能够按照合同办事,保护自身的权益,所以合同里面一般都会详细介绍规定双方应尽的义务权利。所以怎么查合同到期时间?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怎么查合同到期时间?查询到劳动合同签订日期,直...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怎么处理 一、法律概念上的区分。 1、银行借款合同与民间借贷合同。 这是《合同法》规定的两种借款合同类型。两类合同的区别主要有两个方面。 (1)借贷主体不同。 银行借款合同是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为贷款人与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借款人之间签订的借...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一、产假期间合同到期不想续签怎么办? 按照最新的《劳动合同法》里,是没有特别约定劳动者不续签劳动合同,一定要提前通知公司的。所以,如果劳动者不提前通知不续签劳动合同,是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但是如果劳动者不打算续签劳动合同,还是应该提前通知公司,以便于公司提前安排人员交接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苏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501560386 18921344401
18921344401
点击这里给苏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